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61

61.下文(83-1

61.下文(83-102节)将说明,婚姻之爱是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发出的。我们在此只是引入这个概念,以说明这爱是属天、属灵和神圣的,因为它出自一个属天、属灵和神圣的源头。为更好地理解婚姻之爱源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有必要对此作以简要概述。我们刚(60节)才提到,每一个受造物中都有良善与真理的结合,而结合若非是相互的,是不可能的,因为只有这一方而没有那一方的结合会自行解体。由于良善与真理之间存在这样一个相互结合,故可知,既存在良善的真理,或源自良善的真理,也存在真理的良善,或源自真理的良善。下一章将看到:良善的真理,或源自良善的真理可见于男性,并构成他的男性特质;真理的良善,或源自真理的良善可见于女性,并构成她的女性特质;这二者之间有一个婚姻的结合。在此提及这一切是为了让人们对该主题有一个初步概念。

婚姻之爱 #95

95.⑺但婚姻之爱属

95.⑺但婚姻之爱属内在人或属灵人,因而是人类所特有的。婚姻之爱属内在人或属灵人,这是因为人越聪明、智慧,就越内在,越属灵,其心智的形式就越得以完善。正是该形式接受婚姻之爱,因为他在这爱中觉察并感受属灵的快乐,也就是内在的幸福,由此觉察并感受属世的快乐;而属世的快乐从属灵的快乐获得自己的灵魂、生命和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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