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1.下文(83-102节)将说明,婚姻之爱是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发出的。我们在此只是引入这个概念,以说明这爱是属天、属灵和神圣的,因为它出自一个属天、属灵和神圣的源头。为更好地理解婚姻之爱源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有必要对此作以简要概述。我们刚(60节)才提到,每一个受造物中都有良善与真理的结合,而结合若非是相互的,是不可能的,因为只有这一方而没有那一方的结合会自行解体。由于良善与真理之间存在这样一个相互结合,故可知,既存在良善的真理,或源自良善的真理,也存在真理的良善,或源自真理的良善。下一章将看到:良善的真理,或源自良善的真理可见于男性,并构成他的男性特质;真理的良善,或源自真理的良善可见于女性,并构成她的女性特质;这二者之间有一个婚姻的结合。在此提及这一切是为了让人们对该主题有一个初步概念。
33.正是由于这种原始构成,使得男性生来就是理性的生物,女性生来是意愿的生物,换句话说,男性生来就获得对知道、理解和变得智慧的情感,而女性生来就获得与男性里面的这一情感结合的爱。此外,由于内层照自己的形像形成外层,男性特质的形式是理性的形式,女性特质的形式是对那理性之爱的形式,故可知,男性的脸、嗓音和身体,都不同于女性。男性的脸更硬朗,嗓音更粗犷,身体更强壮,而且,下巴有胡须;整个形体不如女性的优美。两性的行为举止也不同。总之,二者没有任何相似之处,尽管他们的每个细节中都有结合的本能。事实上,在男性身上,男性特质存在于其身体的每一部位,甚至最细微处,也存在于其思维的每个念头和其情感的每个粒子中。女性特质在女性身上的表现也是如此。由于二者无法相互转换,故可知,死后,男性还是男性,女性还是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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