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0.⑵这爱源于良善与真理之间的婚姻。聪明人都承认这一普世真理:宇宙万物皆与良善并真理有某种关系。人也必承认,宇宙的每一个事物中都有与真理结合的良善并与良善结合的真理,因为这也是伴随另一个真理而来的普世真理。宇宙万物之所以皆与良善并真理有某种关系,并且良善与真理结合,真理与良善结合,是因为这二者皆从主发出,而且作为一体从祂发出。从主发出的这两样事物是爱和智慧,因为这二者就是主自己,因而出于祂。属于爱的一切事物被称为良善,属于智慧的一切事物被称为真理。这二者既从作为创造者的主那里发出,那么可知,它们就存在于受造物中。这一点可通过太阳放射的热和光来说明。地上的一切事物皆依赖光和热,因为万物生长就取决于这二者的同在,以及它们的结合;属世之热对应于属灵之热,也就是爱;属世之光对应于属灵之光,也就是智慧。
2.新天堂与新教会的普遍信仰如下:永恒之主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无人能得救;信祂的人得救。上述内容就是该信仰的普遍形式,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包含在其一切细节中。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神在本质和位格上是一,圣三一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无人得救。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之争战并战胜它而移除,从而将其制服,使之归入秩序、服从祂的命令。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荣耀了祂在世所取的人性,也就是说,将这人性与神性(万物起源于它)合一,并由此永远使地狱保持秩序并服从祂的命令。由于这一切只能通过以其人性所经历的各种试探,甚至终极的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成就,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
这些信仰的普遍原则是关于主的。在人这一方,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人当信主,因为通过信主,人得以与主结合,从而得救。信主就是笃信主是救主;由于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之人才有如此信心,所以这也是信祂之义。对此,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
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有永生。不信子的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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