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此后,天使转向持以下观点者:天上喜乐和永恒幸福就是和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同坐席,然后就游戏和娱乐,接着又是盛宴,如此反复,直到永远。天使对他们说:“跟我来,我必带你们享受你们的快乐所赋予的幸福。”于是,天使领他们穿过一片小树林,来到一块铺有木板的空地上,那里已摆好桌子,两边各有十五张。他们奇道:“为何摆这么多桌子?”天使回答说:“第一张桌子是亚伯拉罕的,第二张是以撒的,第三张是雅各的,其它的依次是十二使徒的。对面的十五张是他们妻子的,头三张是给亚伯拉罕的妻子撒拉,以撒的妻子利百加,雅各的妻子利亚与拉结的,剩下的十二张是给十二使徒妻子的。”
过了一会儿,只见桌子上摆满菜肴,空档处还点缀了糖果小金字塔。就餐者站在桌子周围,等候东道主列席。过了不多时,就看见他们鱼贯而入,亚伯拉罕领头,使徒们在最后。接着他们各就各位,坐在首席旁边长凳的一头,然后对周围站着的人说:“你们也和我们一同入座吧。”于是,男人们便和族长同坐,女人们则和族长妻子们同坐。他们开怀畅饮,尽情吃喝。宴后,族长们便离开,然后游戏开始了,少男少女们翩翩起舞,之后是戏剧表演。这些活动结束后,他们又受邀赴宴,但规则是,第一天他们要和亚伯拉罕一同进餐,第二天和以撒,第三天和雅各(Jacob),第四天和彼得,第五天和雅各(James),第六天和约翰,第七天和保罗,依次类推,直到第十五天,然后再按同样的顺序重新赴宴,仅仅改变地方,如此直到永远。
之后,天使将这组人召集起来,对他们说:“你们看到的这些坐席者,对天上喜乐和永恒幸福的想法和你们差不多。为让他们亲眼看到自己所想的何等虚妄,以便抛弃它们,经主允许,这些盛宴和表演得以举行。你们所看到坐首席的这些为首者,都是扮演老人的演员,他们当中有许多留着胡子的乡下人,因有点小财便目中无人,幻想自己是古时的族长。不过,请随我离开这个活动场所。”
于是,他们一路跟随,发现这里五十个人,那里五十个人。这些人都吃得撑肠拄腹,直到恶心,此时,都渴望回到家乡的熟悉环境。有的渴望回去履行工作职责,有的渴望回去做生意,有的渴望回去工作。但许多人被林中的守卫扣留,被问及还得欢宴几天,是不是要和彼得、保罗同坐席。守卫对他们说,还没有进行完就离开是他们的耻辱,因为这样做很不体面。但绝大多数人回答说:“我们受够了自己的快乐,对我们来说,食物味同嚼腊,我们的味觉也枯竭了,一看到这些食物就反胃,再也咽不下去。我们在这花天酒地中已挣扎了数个日日夜夜,现在只恳求你放我们出去。”一得到许可,他们就上气不接下气地飞奔回家。
然后,天使将这组人召集起来,在路上教导他们有关天堂的事,内容如下:“天堂和尘世一样,也有吃有喝,盛宴和聚会。为首者享受筵席,席上摆满珍馐美味,从而使他们的灵振作,有活力。也有游戏和表演,还有音乐会和演唱会,而且这一切都是最完美的。这类事对天使来说的确是欢乐,但不是幸福。幸福必有欢乐在其中,因而出于欢乐。正是欢乐中的幸福使得欢乐成为欢乐,充实并保持它们,以免欢乐变得一文不值,索然无味。人人都是通过在工作中提供服务获得这种幸福的。
“所有天使的意愿情感中都潜藏着某种倾向,它吸引天使的心智去做事,心智以此令自己平静和满足。这种平静和满足的感觉会使心智乐于从主接受对服务的爱。天上的幸福是接受这爱的果效,这才是赋予生命欢乐(如前所述)之物。天堂的食物本质上无非是爱、智慧,以及二者结合在一起的功用或服务,也就是出于爱藉着智慧所提供的功用或服务。因此,在天上,每个人为身体所得的食物,取决于他所提供的功用或服务。服务最优质,食物最精致;服务中等,食物中等,不过也很美味;服务低劣,食物就低劣。不过,懒人则没有食物。”
288.在圣言中,经上经常提及“律法”。有必要解释一下“律法”的严格意义、广泛意义和最广泛的意义分别是什么。严格来说,律法是指十诫,广泛意义来说,是指摩西颁给以色列人的律例,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是指整部圣言。众所周知,严格来说,律法是指十诫。广泛来说,律法是指摩西颁给以色列人的条例。这一点从从具体条例明显看出来,其中每一条在出埃及记中都被称为一条“律法”,如利未记:
这是赎愆祭的条例。(利未记7:1)
这是平安祭的条例。(利未记7:7,11)
这是素祭的条例。(利未记6:14)
这是燔祭、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和平安祭的条例。(利未记7:37)这是走兽和飞鸟的条例。(利未记11:46)
这条例是为生育的妇人,无论是生男生女。(利未记12:7)
这是大麻风的条例。(利未记13:59; 14:2, 32, 54, 57)
这是患漏症和梦遗之人的条例。(利未记15:32)
这是疑恨的条例。(民数记5:29,30)
这是拿细耳人的条例。(民数记6:13,21)
这是洁净的条例。(民数记19:14)
关于红母牛的条例。(民数记19:2)
有关立王的条例。(申命记17:15-19)
事实上,整个摩西五经被称为律法(申命记31:9,11,12,26;以及新约,如路加福音2:22; 24:44;约翰福音1:45;7:22, 23; 8:5等)。
保罗所说的遵行律法就是指这些条例,在那里他说,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马书3:28)。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很明显地看出来,如他对彼得所说的话,他责备彼得犹太化(加拉太书3:11-19),当时他在一节中三次说: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加拉太书2:14,16)。最广泛来说,律法是指整部圣言。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你们是神吗?(约翰福音10:34)
这话在诗篇(82:6)也说过。
众人回答说,我们听见律法上有话说,基督是永存的。(约翰福音12:34)
这话在诗篇(89:29;110:4)、但以理书(7:14)也说过。
这要应验他们律法上所写的话,他们无故地恨我。(约翰福音15:25)
这话在诗篇(35:19)也说过。
法利赛人说,官长岂有信他的呢?但这些不明白律法的百姓……(约翰福音7:48,49)
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在上述经文中,律法均表示整部圣经。大卫诗篇中还有上千条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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