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9.然而,真正的婚姻之爱如此罕见,以致人们不知道它的性质,几乎不知道它的存在。这是因为,结婚前如胶似漆的这种状态后来由于这种感觉没能持续下去,而逐渐变成冷淡的状态。造成这种状态变化的原因还有很多,无法在此一一列举。不过,我会等到后面依次讨论冷淡、分居、离婚的因素时阐述它们。由此可见,对现今绝大多数人来说,婚姻之爱的形像,连同认识它的可能性已被磨灭了,以致人们不知道它的性质,甚至几乎不知道它的存在。众所周知,人出生时仅属乎肉体,由此状态越来越深入,逐渐变得属世,继而变得理性,最后变得属灵。这是一个渐进式过程,因为肉体层面相当于土壤,属世、理性和属灵的观念依次被种植于其中。人就这样变得越来越是一个人。
步入婚姻后的情形也差不多。这时,他成为更完全的人,因为他通过与配偶结合而与她行如一体。不过,这仅发生在最初阶段,此阶段反映了婚姻之爱的某种形像,如前所述。然后,他以同样的方式始于肉体,并逐渐向属世层发展,只是现在涉及婚姻生活,因而涉及合而为一。在此阶段,人若热爱肉体或属世之物,并基于它们热爱理性,就无法与其配偶融为一体,仅于外在合一。一旦外在消退,冷淡就侵入内在,将这爱的快乐逐出,先从心智、进而从肉体逐出,然后从肉体,进而从心智逐出。这一过程会持续到其婚姻最初状态的记忆、因而关于它的知识荡然无存的地步。由于这就是当今绝大多数人的情形,所以很明显,人们不知道真正的婚姻之爱是什么,甚至几乎不知道它的存在。属灵之人的情形则迥然不同。对他们来说,婚姻的最初状态是步入永恒幸福状态的起始。随着配偶双方心智的属灵理性层和由此身体的感官属世层逐渐联结和融合,这些状态逐渐发展。不过,这种人极为罕见。
226.⑴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这是因为圣言的字义纯由对应构成,以便它能同时包含属天和属灵之物,并且每个字都是这些事物的容器和支撑。因此,字义中的神圣真理极少是裸露的真理,而是披上外衣的真理。这些真理被称为真理的表象。其中很多适合简单人的认知,这些人的思维不会超越诸如他们用肉眼所看的那类事物。有些事看似矛盾,但若在属灵之光中看圣言,就会发现它里面没有任何矛盾之处。另外,先知书的某些部分还收集了看不出任何意义的地名和人名。由于圣言的字义具有这样的性质,所以很明显,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
举例说明这一点。经上说:
耶和华后悔。(出埃及记32:12,14;约拿书3:9;4:2)
还说:
耶和华不后悔。(民数记23:19;撒母耳记上15:29)
若无教义,这些话无法自圆其说。经上说:
耶和华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民数记14:18)
又说:
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凡被杀的都为本身的罪。(申命记24:16)
在教义的光照下,这些说法并不冲突,而是和谐一致。
耶稣说:
你们祈求,就给你们;寻找,就寻见;叩门,就给他开门。(马太福音7:7,8;21:21,22)
若没有教义,人们会以为,凡人所求的,就都能得到;但由教义可知,凡人通过主所求的,就被赐予他。主还教导了这一点:
你们若常在我里面,我的话也常在你们里面,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约翰福音15:7)
主说:
你们贫穷的人有福了,因为神的国是你们的。(路加福音6:20)
若没有教义,人们会认为这是在教导天堂是为穷人而非富人所建的。而教义却教导,所谓贫穷是指灵里贫穷。因为主说:
灵里贫穷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马太福音5:3)
主又说:
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因为你们怎样论断人,也必怎样被论断。(马太福音7:1,2;路加福音6:37)
若没有教义,人有可能由此断定,不应论断恶人为恶。然而,教义告诉我们:只要出于公义,论断是可以的。因为主说:
总要按公平断定是非。(约翰福音7:24)
耶稣说:
但你们不要受师尊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师尊,就是基督。也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也不要受主人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主人,就是基督。(马太福音23:8-10)
若无教义,人会由此断定,人不该视别人为师尊、父亲和主人。然而,由教义可知,这在属世意义上是可以的,但在属灵意义上不可。
耶稣对门徒说:
人子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马太福音19:28)
有人或许从这些话断定,主的门徒会去审判,而事实上,他们不能审判任何人。这个奥秘通过以下教义就会清楚明了:唯独那位全知、识透人心的主才会审判,祂的“十二门徒”是指教会通过圣言从主那里所汲取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因此,教义表明,要审判每个人的是这些真理,正如主在约翰福音中所言(3:17,18;12:47,48)。圣言中还有很多类似经文,由此明显可知,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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