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59

59.然而,真正的婚

59.然而,真正的婚姻之爱如此罕见,以致人们不知道它的性质,几乎不知道它的存在。这是因为,结婚前如胶似漆的这种状态后来由于这种感觉没能持续下去,而逐渐变成冷淡的状态。造成这种状态变化的原因还有很多,无法在此一一列举。不过,我会等到后面依次讨论冷淡、分居、离婚的因素时阐述它们。由此可见,对现今绝大多数人来说,婚姻之爱的形像,连同认识它的可能性已被磨灭了,以致人们不知道它的性质,甚至几乎不知道它的存在。众所周知,人出生时仅属乎肉体,由此状态越来越深入,逐渐变得属世,继而变得理性,最后变得属灵。这是一个渐进式过程,因为肉体层面相当于土壤,属世、理性和属灵的观念依次被种植于其中。人就这样变得越来越是一个人。

步入婚姻后的情形也差不多。这时,他成为更完全的人,因为他通过与配偶结合而与她行如一体。不过,这仅发生在最初阶段,此阶段反映了婚姻之爱的某种形像,如前所述。然后,他以同样的方式始于肉体,并逐渐向属世层发展,只是现在涉及婚姻生活,因而涉及合而为一。在此阶段,人若热爱肉体或属世之物,并基于它们热爱理性,就无法与其配偶融为一体,仅于外在合一。一旦外在消退,冷淡就侵入内在,将这爱的快乐逐出,先从心智、进而从肉体逐出,然后从肉体,进而从心智逐出。这一过程会持续到其婚姻最初状态的记忆、因而关于它的知识荡然无存的地步。由于这就是当今绝大多数人的情形,所以很明显,人们不知道真正的婚姻之爱是什么,甚至几乎不知道它的存在。属灵之人的情形则迥然不同。对他们来说,婚姻的最初状态是步入永恒幸福状态的起始。随着配偶双方心智的属灵理性层和由此身体的感官属世层逐渐联结和融合,这些状态逐渐发展。不过,这种人极为罕见。


真实的基督教 #143

143.这些功效的产

143.这些功效的产生就是主差给那些信祂,并使自己适合接受祂之人的圣灵的职责。这就是以下及其它经文中“灵”所表示的:
我要赐给你们一个新心和新灵。我必将我的灵放在你们里面,使你们行在我的律例中。(以西结书36:26,27;11:19)
神啊,求你为我造清洁的心,使我里面重新有坚定的灵。求你使我重得你救恩之乐,让乐意的灵来扶持我。(诗篇51:10,12)
耶和华在人里面形成他的灵。(撒迦利亚书12:1)
夜间,我以我的灵魂期盼你;早晨,我以我里面的灵期盼你。(以赛亚书26:9)
自做一个新心和新灵。以色列家啊,你们何必死亡呢?(以西结书18:31)
在这些经文中,“新心”表行善的意愿,“新灵”表对真理的理解。主只在那些行善并信真理的人,即那些具有仁之信的人里面实施这些事,这一点从上面这些话,即神赐灵魂给那些行在祂律例中的人,以及“乐意的灵”这个词非常清楚地看出来。人这一方必须有所行动,这一点从“自做一个新心和新灵。以色列家啊,你们何必死亡呢”这句话明显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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