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58

58.⑴真婚姻之爱的

58.⑴真婚姻之爱的确存在,但如今极其罕见,以致人们不知道它的性质,甚至几乎不知道它的存在。事实上,如下文所描述的这种婚姻之爱存在的可能性,从这爱第一次潜入并占据少男、少女内心之时的初始阶段可以得知,在那些一开始只爱一个异性,并想要她成为新娘的人中间也能看出来。在订婚的时候,就是婚期持续期间、离婚礼越来越近,然后最终结婚及婚后最初的日子之时,这爱会增长。那时,有谁不承认并同意以下观点:这爱是一切爱之根基?一切欢喜和一切快乐,从初至末,皆汇集于此。有谁不知道,这段幸福时光过后,这些欢乐状态一点点消失,甚至销声匿迹,直到最后夫妻二人感觉不到一丝欢乐?这时,如果你再说出和先前一样的话来,即这爱是一切爱的根基,一切欢喜和一切快乐,从初至末,皆汇集于此,他们既不同意也不承认。或许,他们还会说,这些话都是些愚蠢的想法,或它们是超出理解的奥秘。由此清楚可知,婚姻初期的爱模仿了真婚姻之爱,并呈现出它的某种可见形像。这是因为,此时,对异性的不洁之爱通过被弃绝,取而代之的是所植入的对一个异性的爱,这爱是真正的婚姻之爱,是贞洁的。在这种时候,哪个男人不是对其他女人毫不动心,而只衷情于自己所爱的那一位?

真实的基督教 #30

30.⑶自创世之时,

30.⑶自创世之时,神就在空间中,却无关空间,在时间中,却无关时间。神,以及直接由祂发出的神性,并不在空间内。尽管祂全在,与每一个世人,并天堂的每一位天使和天堂之下的每一个灵人同在。这一点无法以纯属世思维来理解,但以属灵思维在某种程度上能理解。纯属世的思维无法理解这一点,因为属世思维含有空间的概念。属世思维是通过我们周围的尘世物体形成的,肉眼可见的一切物体都牵涉空间。正是空间使得一切事物或大或小,以及具有长、宽、高的维度。总之,一切尺寸、形状、样式都属于空间。然而,只要允许某种属灵之光进入,人依然能在某种程度上理解这种概念。不过,我必须先对属灵思维加以说明。这种思维绝不牵涉空间,而是通过状态获得其整个品质。状态是爱、生命、智慧、情感、喜乐,以及总体上善与真的属性。有关这些事物的真正属灵概念与空间毫不相干,它超越空间概念,并俯视它们,如同天俯视地。
神在空间中,却无关空间,在时间中,却无关时间。这一事实解释了为何神自永恒至永恒都是那同一个,因而自创世之前就是那同一个;也解释了为何创世之前,空间和时间并不存在于神里面,或在祂的临在中,但创世之后它们却存在于其中。所以,由于祂是那同一个,故祂在空间中,却无关空间,在时间中,却无关时间。由此可知,自然界与祂是分开的,然而,祂却全在于自然界中。存在于构成人的一切实质和一切物质中的生命也一样,生命不与这些实质和物质混和。这好比眼中的光、耳中的音、舌中的味,或充满陆地和海洋、凝聚成水陆球体,并使之旋转等的以太。若这些因素被除去,实质和物质构成的事物会立刻分崩离析。事实上,人的心智同样如此,若神不处处并一直存在于其中,它也会象气泡一样破裂;并且,作为行为来源的两个大脑也会化为泡沫,人性的一切将变成尘土或空中漂浮的气味。
由于神在一切时间内,却无关时间,故在祂的圣言中,祂说话用现在时和将来时。如以赛亚书:
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祂名称为勇士、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诗篇:
我要传圣旨,耶和华曾对我说,你是我的儿子,今日我已生你。(诗篇2:7)
这说的是要降临的主,故经上还说:
在祢看来,千年如已过的昨日。(诗篇90:4)
神全在于整个世界,然而祂里面没有丝毫属于这个世界,也就是属于空间和时间之物。只要细心查看,这一点可从圣言中的很多经文清楚看出来。如耶利米书中的这段经文:
我岂为近处的神,不也为远处的神吗?人岂能在隐密处藏身,使我看不见他吗?我岂不充满天地吗?(耶利米书23: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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