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4章 真正的婚姻之爱
57.婚姻之爱具有无限多样性,没有哪两个人的婚姻之爱是一样的。诚然,它在很多人身上看似相同,但这只是基于身体的判断,这种判断因着稠密和迟钝而不会使人轻易作出区分。基于身体的判断是指心智基于外在感官作出的判断。但在那些基于灵的判断看问题的人面前,差别是显而易见的;而在那些将这种判断的视野提升得更高的人面前,更是一目了然,因为其判断的视野退离了感官,升入更强的光中。这些人能以理解力信服、进而看出,没有哪两个人的婚姻之爱是相同的。即便如此,若不先了解婚姻之爱在其真正本质和完整状态方面的性质,因而了解当它连同生命被神植入人内时的性质,没有人能在理解力的光明中看到这爱的无限多样性,哪怕理解力得到提升。除非知道它最完美的状态,否则根本无法探究它的差别。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缺乏一个固定点作为起始点,使得这些区分能由此被推论出来,或缺乏一个可以说它们能对准的参照点,以表明这些区分是正确作出的,还是错误作出的。这就是为何我们在此开始描述婚姻之爱的真正本质,并且由于当这爱连同生命被神注入人内时,它就在这本质中,所以我们着手描述它的原始状态。在此状态中的爱情才真正属于婚姻,故本章的标题是“真正的婚姻之爱”。对它的描述将按以下顺序展开:
⑴真婚姻之爱的确存在,但如今极其罕见,以致人们不知道它的性质,甚至几乎不知道它的存在。
⑵这爱源于良善与真理之间的婚姻。
⑶这爱和主与教会的婚姻之间存在对应关系。
⑷就其起源和对应而言,这爱更为属天、属灵、神圣、纯粹和洁净,远胜从主存在于天上天使或教会成员中的其它任何爱。
⑸这爱也是一切属天、属灵之爱,及由此而来的一切属世之爱的根基。
⑹而且,一切欢喜和一切快乐,从初至末,皆汇集于这爱。
⑺只有那些靠近主、热爱教会真理、行出教会所教导的良善之人才能获得并享有这爱。
⑻在生活于黄金、白银和青铜时代的古人当中,这爱是爱的最高形式,但此后,它逐渐消失了。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59. (4)神是全知,也就是说,祂直觉、看见并知道照着秩序发生的一切事物,直至最细微的细节,并由此直觉、看见并知道违背秩序发生的事物。神是全知,也就是说,祂直觉、看见并知道照着秩序发生的一切事物。原因在于,祂是智慧本身和光本身,智慧本身直觉一切事物,而光本身则看见一切事物。前面说明(37节),神是智慧本身。祂是光本身,因为祂就是天使天堂的太阳,这太阳启示所有人的理解力,无论天使还是人类。因为正如眼睛被尘世之光照亮,理解力也是如此被灵界太阳之光照亮。它不仅凭这光看见,而且还照着对接受这光的热爱而充满聪明智慧,因为这光就其本质而言,就是智慧。因此,我们在大卫诗篇中读到:
神住在不可接近的光中。(诗篇104:2;提摩太前书6:16)
在启示录:
在新耶路撒冷城内,他们不需要灯光,因为主神光照他们。(启示录21:23)
在约翰福音:
与神同在并且就是神的道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1,9)
道(圣言)是指圣智。这就是为何天使越享有更明亮的光,智慧就越大。这也是为何在圣言中,每当提到“光”时,它都表示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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