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57

第4章 真正的婚姻

第4章 真正的婚姻之爱

57.婚姻之爱具有无限多样性,没有哪两个人的婚姻之爱是一样的。诚然,它在很多人身上看似相同,但这只是基于身体的判断,这种判断因着稠密和迟钝而不会使人轻易作出区分。基于身体的判断是指心智基于外在感官作出的判断。但在那些基于灵的判断看问题的人面前,差别是显而易见的;而在那些将这种判断的视野提升得更高的人面前,更是一目了然,因为其判断的视野退离了感官,升入更强的光中。这些人能以理解力信服、进而看出,没有哪两个人的婚姻之爱是相同的。即便如此,若不先了解婚姻之爱在其真正本质和完整状态方面的性质,因而了解当它连同生命被神植入人内时的性质,没有人能在理解力的光明中看到这爱的无限多样性,哪怕理解力得到提升。除非知道它最完美的状态,否则根本无法探究它的差别。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缺乏一个固定点作为起始点,使得这些区分能由此被推论出来,或缺乏一个可以说它们能对准的参照点,以表明这些区分是正确作出的,还是错误作出的。这就是为何我们在此开始描述婚姻之爱的真正本质,并且由于当这爱连同生命被神注入人内时,它就在这本质中,所以我们着手描述它的原始状态。在此状态中的爱情才真正属于婚姻,故本章的标题是“真正的婚姻之爱”。对它的描述将按以下顺序展开:

⑴真婚姻之爱的确存在,但如今极其罕见,以致人们不知道它的性质,甚至几乎不知道它的存在。

⑵这爱源于良善与真理之间的婚姻。

⑶这爱和主与教会的婚姻之间存在对应关系。

⑷就其起源和对应而言,这爱更为属天、属灵、神圣、纯粹和洁净,远胜从主存在于天上天使或教会成员中的其它任何爱。

⑸这爱也是一切属天、属灵之爱,及由此而来的一切属世之爱的根基。

⑹而且,一切欢喜和一切快乐,从初至末,皆汇集于这爱。

⑺只有那些靠近主、热爱教会真理、行出教会所教导的良善之人才能获得并享有这爱。

⑻在生活于黄金、白银和青铜时代的古人当中,这爱是爱的最高形式,但此后,它逐渐消失了。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真实的基督教 #533

533.有两种爱早已

533.有两种爱早已扎根人类,一种是控制所有人的爱,一种是占有所有人财物的爱。若任其放纵,这两种爱就会如脱缰的野马,前一种爱甚至想要成为天堂的神;后一种爱甚至想要成为世界的神。所有其它恶爱(它们为数众多)皆从属于这两种爱。但要检查这两种爱极其困难,因为它们隐藏在最深处,就像含有毒液的蝰蛇藏在石缝中,当有人躺在这岩石上时,就给予致命一击,然后又退回藏身之处。它们还像古人所描述的塞壬,以歌声诱惑人,从而杀死他们。这两种爱还会以盛装妆点自己,就像魔鬼通过幻术在他的同类和他想欺骗的其他人当中所做的那样。
但必须清楚的是:这两种爱所占的优势在卑微人当中要超过在大人物当中,在穷人当中要超过在富人当中,在臣民当中要超过在国王当中。因为国王生来就拥有权力和财富,他们看待这些东西,最终就像其他人看待自己的仆人或财产一样,如地方官、行政官员、船长,甚至贫穷的农民。但对于那些野心勃勃、渴望开疆扩土的国王来说,情况就截然不同了。
意愿的意图必须要省察,因为爱居于意愿,意愿是它的容器,如前所示。每种爱从意愿所发出的快乐进入认知的感知与思维,事实上,这些凭自己根本做不了什么,而是被意愿激活,因为它们需等意愿同意并确认属于其爱的一切。所以,意愿就是人居于其中的房子,认知则是他出入所经过的前厅。这就是为什么说必须省察意愿意图的原因;当省察并移除它们后,人就从属世的意愿里(无论遗传之恶还是实际之恶,其居所都在这属世意愿中)被提升上来,进入属灵的意愿,主通过这属灵意愿改造和重生属世意愿,再通过属世意愿改造和重生身体的感官和自发部分(the sensory and voluntary parts of the body),从而改造和重生整个人。
注:塞壬源自希腊神话传说,是人面鸟身的海妖,飞翔在大海上,拥有天籁般的歌喉,常用歌声诱惑过路的航海者而使航船触礁沉没,船员则成为塞壬的腹中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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