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4章 真正的婚姻之爱
57.婚姻之爱具有无限多样性,没有哪两个人的婚姻之爱是一样的。诚然,它在很多人身上看似相同,但这只是基于身体的判断,这种判断因着稠密和迟钝而不会使人轻易作出区分。基于身体的判断是指心智基于外在感官作出的判断。但在那些基于灵的判断看问题的人面前,差别是显而易见的;而在那些将这种判断的视野提升得更高的人面前,更是一目了然,因为其判断的视野退离了感官,升入更强的光中。这些人能以理解力信服、进而看出,没有哪两个人的婚姻之爱是相同的。即便如此,若不先了解婚姻之爱在其真正本质和完整状态方面的性质,因而了解当它连同生命被神植入人内时的性质,没有人能在理解力的光明中看到这爱的无限多样性,哪怕理解力得到提升。除非知道它最完美的状态,否则根本无法探究它的差别。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缺乏一个固定点作为起始点,使得这些区分能由此被推论出来,或缺乏一个可以说它们能对准的参照点,以表明这些区分是正确作出的,还是错误作出的。这就是为何我们在此开始描述婚姻之爱的真正本质,并且由于当这爱连同生命被神注入人内时,它就在这本质中,所以我们着手描述它的原始状态。在此状态中的爱情才真正属于婚姻,故本章的标题是“真正的婚姻之爱”。对它的描述将按以下顺序展开:
⑴真婚姻之爱的确存在,但如今极其罕见,以致人们不知道它的性质,甚至几乎不知道它的存在。
⑵这爱源于良善与真理之间的婚姻。
⑶这爱和主与教会的婚姻之间存在对应关系。
⑷就其起源和对应而言,这爱更为属天、属灵、神圣、纯粹和洁净,远胜从主存在于天上天使或教会成员中的其它任何爱。
⑸这爱也是一切属天、属灵之爱,及由此而来的一切属世之爱的根基。
⑹而且,一切欢喜和一切快乐,从初至末,皆汇集于这爱。
⑺只有那些靠近主、热爱教会真理、行出教会所教导的良善之人才能获得并享有这爱。
⑻在生活于黄金、白银和青铜时代的古人当中,这爱是爱的最高形式,但此后,它逐渐消失了。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472.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看法和结论,下列事物不能被造,即:
⑴无限者;
⑵爱和智慧;
⑶因而生命;
⑷光和热;
⑸甚至就本身而言的活动。
但接受这些的器官能被造,并且已经被造。这些事可用以下对比来说明:光无法被造,但它的器官—眼睛,能被造;声音,就是空气的活动,无法被造,但它的器官—耳朵,能被造;热也无法被造,它是活动的最初源头,但接受热的自然界三个王国中的一切事物已被造,并根据接受程度而被作用,而不是作用。
根据创造的法则,哪里有主动元素,哪里就有被动元素,这二者必结合如一。如果主动元素能像被动元素那样被造,那么太阳以及它所放射的光和热还有存在的必要吗?一切被造物岂不无需它们便可永存?而事实上,如果热和光被拿走,整个被造宇宙就会陷入混乱。
自然界的太阳本身由被造物质构成,它的活动产生火。提及这些例子是为了说明。若本质为智慧的属灵之光和本质为爱的属灵之热未流入人内并被人接受,人的情形也一样。整个人无非是被有机组织起来以接受光和热的形式而已,这光和热既有来自尘世太阳的,也有来自灵界太阳的,因为这两个世界彼此对应。否认人是接受神的爱与智慧的形式,也会否认流注,因而否认一切善来自神。与神的结合也将被否认,结果,人能成为神的居所和圣殿,便沦为一句毫无意义的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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