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54

54.关于死后夫妻的

54.关于死后夫妻的状况,还需补充以下内容:

①死后,所有纯属世的夫妻都会分开。原因在于,他们对婚姻的爱是冷淡的,对通奸的爱则是热情的。尽管如此,分开之后,他们有时仍像夫妻那样与别人交往,然而,过不了多长时间,他们就会彼此分开。这种情形屡屡发生;最终,这样的男人会屈从于某个荡妇,而这样的女人则屈从于某个奸夫,地狱的监牢会发生这种情况(如《揭秘启示录》153节第10段所描述的那样)。在那里,滥交是被禁止的,否则,必遭受痛苦的惩罚。

②若其中一个配偶是属灵的,而另一个是属世的,死后他们也会分开。属灵的配偶会被赐予一个合适的丈夫或妻子,而属世的配偶则被逐出,加入淫乱之地的同类当中。

③然而,对在世时过着单身生活,并且毫无结婚意愿的人来说,他们若是属灵的,则依旧保持单身;但若是属世的,就会变成私通者。不过,若单身者渴望结婚,情况就不同了;他们若不断寻求婚姻,却未能如愿,更是如此。这类人若是属灵的,等到进入天堂后,他们会被赐予幸福婚姻。

④那些在世时被关在修道院的人,无论未婚的女人还是男人,死后等到修道士的生活持续一段时间后,就会从其誓言当中解脱出来,并被释放。他们会获得满足其渴望的自由,无论他们想不想过婚姻生活。他们若愿意,就会结婚;若不愿意,则被直接送到天堂边缘的单身者那里。不过,那些充满被禁止的淫欲之人则被丢了下去。

⑤单身者生活在天堂的边缘,因为永久的独身氛围会干扰婚姻之爱的氛围,而婚姻之爱的氛围是天堂的基本氛围,因它源于主与教会的天堂婚姻。


真实的基督教 #98

98.父与子,就是神

98.父与子,就是神性与人性,如同灵魂与身体那样在主里面合一。这是当今教会的信条,也与圣言一致。然而,一百个人中几乎不到五个人,或一千个人中不到五十个人知道这一点。原因就在于唯信称义的教义,很多神职人员为了寻求学术上的声望以得到荣耀和晋升,狂热地传播这一教义,竟到了它充斥并围困其整个心智的地步。由于该教义如被称为酒精的酒神(vinous spirit)那样使他们的思维醉了,所以他们就象醉汉,看不见教会这一最根本的信条:即耶和华神降下来并取了人的样式。然而,这种合一是人借以与神结合的唯一途径,人凭着如此结合而得救。若深思神是天堂全部中的全部,因而是教会全部中的全部,故也是神学全部中的全部,谁都能看出,救恩取决于对神的认识和承认。
我在此首先证明,父与子,即神性与人性在主里面的合一,就象灵魂与身体的合一,其次证明这是一种相互合一。亚他那修信经已经确立了如同灵魂与身体那样的合一的概念,整个基督教界都把它当作有关神的教义。其中,我们读到如下内容:
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既为神,又为人;尽管祂为神,又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祂为一,乃因神为自己取了一人身。事实上,祂完全为一,为一个位格;如同灵魂和身体是一人,故神与人是一基督。
他们是这样理解这一教义的,即来自永恒的神儿子和生在时间中的儿子之间存在一个这样的合一;但由于神是一,而非三,所以若我们理解成来自永恒的一位神和生在时间中的儿子之间的合一,那么该教义就与圣言相符。在圣言中,经上说,祂从耶和华父成孕(路加福音1:34,35);那是祂灵魂和生命的源头;故祂说:
祂与父为一。(约翰福音10:30)
他看见并认识祂,就是看见并认识了父。(约翰福音14:9)
你们若是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约翰福音8:19)
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约翰福音13:20)
祂在父怀里。(约翰福音1:18)
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约翰福音16:15)
祂被称为永恒的父。(以赛亚书9:6)
祂因此有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约翰福音17:2)
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祂。(马太福音28:18)
从圣言中的上述及很多其它经文清楚看出,父与子的合一就象灵魂与身体的合一。因此,在旧约中,祂常被称为“耶和华”,“万军之耶和华”,“耶和华救赎主”(参看8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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