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4.关于死后夫妻的状况,还需补充以下内容:
①死后,所有纯属世的夫妻都会分开。原因在于,他们对婚姻的爱是冷淡的,对通奸的爱则是热情的。尽管如此,分开之后,他们有时仍像夫妻那样与别人交往,然而,过不了多长时间,他们就会彼此分开。这种情形屡屡发生;最终,这样的男人会屈从于某个荡妇,而这样的女人则屈从于某个奸夫,地狱的监牢会发生这种情况(如《揭秘启示录》153节第10段所描述的那样)。在那里,滥交是被禁止的,否则,必遭受痛苦的惩罚。
②若其中一个配偶是属灵的,而另一个是属世的,死后他们也会分开。属灵的配偶会被赐予一个合适的丈夫或妻子,而属世的配偶则被逐出,加入淫乱之地的同类当中。
③然而,对在世时过着单身生活,并且毫无结婚意愿的人来说,他们若是属灵的,则依旧保持单身;但若是属世的,就会变成私通者。不过,若单身者渴望结婚,情况就不同了;他们若不断寻求婚姻,却未能如愿,更是如此。这类人若是属灵的,等到进入天堂后,他们会被赐予幸福婚姻。
④那些在世时被关在修道院的人,无论未婚的女人还是男人,死后等到修道士的生活持续一段时间后,就会从其誓言当中解脱出来,并被释放。他们会获得满足其渴望的自由,无论他们想不想过婚姻生活。他们若愿意,就会结婚;若不愿意,则被直接送到天堂边缘的单身者那里。不过,那些充满被禁止的淫欲之人则被丢了下去。
⑤单身者生活在天堂的边缘,因为永久的独身氛围会干扰婚姻之爱的氛围,而婚姻之爱的氛围是天堂的基本氛围,因它源于主与教会的天堂婚姻。
55.谁都能看出,没有哪个帝国、王国、公国、共和体、城市或家庭缺乏法律保障,这些法律构成它的秩序,因而构成它的管理形式。其中,公义法居首位,政治法居第二位,经济法居第三位。若拿人作对比,公义法就是头,政治法是身体,而经济法则是衣服。这就是为何经济法象衣服那样能更换的原因。至于神为教会所确立的秩序,情况是这样:神必在于教会的每一个事物中,秩序所针对的目标也必是邻舍。该秩序的律法和圣言中的真理一样多;涉及神的律法构成头,涉及邻舍的律法构成身体,而它的仪式构成衣服。因为若没有这些仪式将前面的律法保持在它们的适当秩序中,这就象是被剥光了衣服的身体暴露于夏日的炎热与冬日的严寒之中;或象是圣殿的墙和天花板被拿走,导致圣所、祭坛和讲坛成了露天的,并暴露于各种极端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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