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4.关于死后夫妻的状况,还需补充以下内容:
①死后,所有纯属世的夫妻都会分开。原因在于,他们对婚姻的爱是冷淡的,对通奸的爱则是热情的。尽管如此,分开之后,他们有时仍像夫妻那样与别人交往,然而,过不了多长时间,他们就会彼此分开。这种情形屡屡发生;最终,这样的男人会屈从于某个荡妇,而这样的女人则屈从于某个奸夫,地狱的监牢会发生这种情况(如《揭秘启示录》153节第10段所描述的那样)。在那里,滥交是被禁止的,否则,必遭受痛苦的惩罚。
②若其中一个配偶是属灵的,而另一个是属世的,死后他们也会分开。属灵的配偶会被赐予一个合适的丈夫或妻子,而属世的配偶则被逐出,加入淫乱之地的同类当中。
③然而,对在世时过着单身生活,并且毫无结婚意愿的人来说,他们若是属灵的,则依旧保持单身;但若是属世的,就会变成私通者。不过,若单身者渴望结婚,情况就不同了;他们若不断寻求婚姻,却未能如愿,更是如此。这类人若是属灵的,等到进入天堂后,他们会被赐予幸福婚姻。
④那些在世时被关在修道院的人,无论未婚的女人还是男人,死后等到修道士的生活持续一段时间后,就会从其誓言当中解脱出来,并被释放。他们会获得满足其渴望的自由,无论他们想不想过婚姻生活。他们若愿意,就会结婚;若不愿意,则被直接送到天堂边缘的单身者那里。不过,那些充满被禁止的淫欲之人则被丢了下去。
⑤单身者生活在天堂的边缘,因为永久的独身氛围会干扰婚姻之爱的氛围,而婚姻之爱的氛围是天堂的基本氛围,因它源于主与教会的天堂婚姻。
403.首先要说说这三种普遍之爱,即天堂之爱、尘世之爱和自我之爱,如何使一个服从于另一个;然后再讨论一个如何被引入另一个,并作用于它;最后讨论人的状态如何取决于这种从属关系。这三种爱彼此关联,如同身体的三个区域:最高层的爱是头、中层的爱是胸腹、第三层的爱是膝盖和脚底。当天堂之爱构成头,尘世之爱构成胸腹,自我之爱构成脚底时,人就处于受造的完美状态。因为此时,这两种低层的爱(尘世之爱和自我之爱)服务于最高层的爱(天堂之爱),如同躯体及其各个部分服务于头部。所以,当天堂之爱构成头时,这爱便流入尘世之爱(主要是对财富的爱),并利用财富履行服务;它还经由尘世之爱间接流入自我之爱(主要是对尊严之爱),并利用这些尊严履行服务。因此,这三种爱就是这样通过一个流入另一个而对准服务这一目标的。
谁不明白,当人愿意通过属灵之爱(即来自主的爱,也就是天堂之爱所指的)履行服务时,他的属世人利用他的财富及其它财产来达成它们,感官人协同作用,这是他的荣誉?谁又不明白,人的身体所做的一切皆取决于他头脑中的心智状态,若他的心智在于热爱服务,那么身体就会利用肢体实现这些服务?这是因为意愿和理解力就存在于它们在头脑中的初始物和在身体中的衍生物里面,如同意愿存在于行为、理解力存在于言辞。这好比种子的结实力存在于整棵树及其各个部分,并通过它们结出果实。还好比水晶花瓶中的火与光,使得花瓶变暖发光。同样,对由于从主经由天堂流入之光而使这三种爱具有适当从属关系的人来说,心智的属灵视觉和身体的属世视觉好比直到包含种子的核心都是半透明的石榴。主的这些话也是同样的意思:
眼睛就是身上的灯。你的眼睛若瞭亮,全身就光明。(马太福音6:22;路加福音11:34)
但凡有点理智,谁会诅咒财富,因为它在国家中扮演的角色如同人体内的血液;他也不会诅咒附属于职位的荣誉,因为它们是国王的左膀右臂和社会的顶梁柱,只要他们的属世和感官之爱服从于属灵之爱。
而且,在天堂也有各种行政职务和附属于它们的荣誉,不过,那些担任这些职务的人最喜爱履行服务,因为他们是属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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