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54

54.关于死后夫妻的

54.关于死后夫妻的状况,还需补充以下内容:

①死后,所有纯属世的夫妻都会分开。原因在于,他们对婚姻的爱是冷淡的,对通奸的爱则是热情的。尽管如此,分开之后,他们有时仍像夫妻那样与别人交往,然而,过不了多长时间,他们就会彼此分开。这种情形屡屡发生;最终,这样的男人会屈从于某个荡妇,而这样的女人则屈从于某个奸夫,地狱的监牢会发生这种情况(如《揭秘启示录》153节第10段所描述的那样)。在那里,滥交是被禁止的,否则,必遭受痛苦的惩罚。

②若其中一个配偶是属灵的,而另一个是属世的,死后他们也会分开。属灵的配偶会被赐予一个合适的丈夫或妻子,而属世的配偶则被逐出,加入淫乱之地的同类当中。

③然而,对在世时过着单身生活,并且毫无结婚意愿的人来说,他们若是属灵的,则依旧保持单身;但若是属世的,就会变成私通者。不过,若单身者渴望结婚,情况就不同了;他们若不断寻求婚姻,却未能如愿,更是如此。这类人若是属灵的,等到进入天堂后,他们会被赐予幸福婚姻。

④那些在世时被关在修道院的人,无论未婚的女人还是男人,死后等到修道士的生活持续一段时间后,就会从其誓言当中解脱出来,并被释放。他们会获得满足其渴望的自由,无论他们想不想过婚姻生活。他们若愿意,就会结婚;若不愿意,则被直接送到天堂边缘的单身者那里。不过,那些充满被禁止的淫欲之人则被丢了下去。

⑤单身者生活在天堂的边缘,因为永久的独身氛围会干扰婚姻之爱的氛围,而婚姻之爱的氛围是天堂的基本氛围,因它源于主与教会的天堂婚姻。


真实的基督教 #172

172.(4)永恒的

172.(4)永恒的或创世前存在的神性位格的三一观暗含多神的三一;这种思想无法通过口头承认信一位神而被抹掉。永恒的神性位格的三一就是多神的三一,这从《亚他尼修信经》的下列信条清楚可知:“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父是神和主,子是神和主,圣灵亦是神和主;然而,非三神,乃一神,非三主,乃一主。因为正如基督的真理迫使我等承认每一个位格独自为神和主,天主教也禁止我等说三神或三主。”该信经被整个基督教会所接受,成了普世的或全球通用的,并且是当今对神的一切认识和承认的源头。凡睁开双眼阅读它的人都会发现,生出所谓《亚他尼修信经》这个遗腹子的尼西亚会议成员将三位一体理解成了多神的三位一体。事实上,不仅他们将三位一体理解成多神的三位一体,整个基督教界也是这样理解的。因为整个基督教界关于神的一切认识皆源于这个信经,每个人都赞成信经上的话所指示的信仰。
如果有人质疑基督教界当今的信仰是多神的三位一体,就让我呼求任意一位证人,无论平信徒还是神职人员,我呼求大学的教师和博士,以及神圣的主教和大主教,着紫袍的红衣主教,甚至罗马教皇本人。让他们各自都思考这个问题,然后说出他们脑海浮现出的想法。若我们顺着对于普遍所接受的神之教义的这些话追寻下去,这一点岂不像水晶杯里的水那样清晰而透明吗?例如,它声称有三个位格,其中每一位都为神和主;按照基督真理,他们应该承认每一个位格都单独为神和主,但天主教或基督教,或信仰禁止说出或命名三神和主。所以,真理与宗教,或真理与信仰不是一,而是两个相互对立的东西。该信经还有一个附加条款,即非三神和主,乃一神和主。加上这一条是为了防止信经的炮制者们在全世界面前遭人耻笑,因为谁都会嘲笑三个神的观念。谁看不出附加条款中的矛盾呢?
然而,要是他们说,父有一个神性本质,子有一个神性本质,圣灵亦有一个神性本质,但并非三个神性本质,而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神性本质,那么这个秘密就能解释清楚了。我们可以将父理解为源头的神性,子是来自这一源头的神性人,圣灵是从这二者所发出的神性,因为这三者皆属于一位神。或者,若我们将父的神性理解为类似人的灵魂之物,将神性人理解为类似属灵魂的身体之物,将圣灵理解为类似从这二者所发出的活动之物,那么,这三个本质就容易理解了,因为它们属于同一个位格,从而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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