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534

534.此后,我和天

534.此后,我和天使交谈说:“其实主还向世人揭示了一件事。”“是什么?”他们问;我回答说:“关于真正的婚姻之爱及其属天的快乐。”天使说:“谁不知道婚姻之爱的快乐胜过其它所有爱的快乐?谁看不出,主所能赐下的一切祝福、幸福和快乐都汇集到某种爱中?它们的容器就是真正的婚姻之爱,这爱能以丰满的感觉接受并感知它们。”我回答说:“人们之所以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是因为他们没有靠近主,并照祂的诫命生活,即:避恶如罪并行出善事。真正的婚姻之爱及其快乐唯独来自主,被赐给那些照祂诫命生活的人。”因此,它被赐给那些将要被接入《启示录》“新耶路撒冷”所指的主的新教会之人。对此,我补充说:“我怀疑当今世人是否愿意相信这爱本身是一种属灵之爱,因而来源于宗教,因为他们对于这爱的观念纯粹是肉体的。”这时,天使对我说:“把它写下来吧,继续启示。然后,关于这个主题所写的书会从天上降下,我们必看到它的内容是否被接受;同时,也必看到他们是否愿意承认,人照其宗教而拥有这爱,以致它对属灵者来说,是属灵的,对属世者来说,是属世的,对通奸者来说,则纯是肉体的。”

真实的基督教 #442

442.必须明白的是

442.必须明白的是,仁与对主之信紧密结合,因此,信的性质决定了仁的性质。主、仁和信构成一体,就象人的生命、意愿和理解力,若将其分开,它们各自会象化为粉末的珍珠那样消亡(对此,参看362,363节);仁与信一起存在于善行中(373-377节)。由此可知,信的性质决定了仁的性质,而仁与信一起的性质决定了善行的性质。如果信声明人貌似凭自己所行的一切善皆来自主,那么此人就是这善的辅助因素,而主是它的主要因素,这两个因素在人看来是一个,然而,主要因素却是辅助因素的全部中的全部。由此可知,当人相信一切本为善之善皆来自主时,他就不会将功劳归于行为;这信在人里面被完善的程度,就是有关功劳的幻觉被主移除的程度。
在这种情况下,人完全融入到仁爱的操练中,毫不挂念功劳,并且最终感受到仁爱的属灵快乐,然后开始厌恶邀功,视之为危害其生命之物。对那些在所从事的工作、生意和职务中,并对所交往的人公正忠实行事之人来说(参看422-424节),功劳感很容易被主清洗掉。但对那些认为通过救济施舍才能获得仁爱之人来说,这种功劳感很难被除去;因为他们在做这些事时,心里渴望回报,起初是公开地,后来则是暗地里地,并寻求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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