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534

534.此后,我和天

534.此后,我和天使交谈说:“其实主还向世人揭示了一件事。”“是什么?”他们问;我回答说:“关于真正的婚姻之爱及其属天的快乐。”天使说:“谁不知道婚姻之爱的快乐胜过其它所有爱的快乐?谁看不出,主所能赐下的一切祝福、幸福和快乐都汇集到某种爱中?它们的容器就是真正的婚姻之爱,这爱能以丰满的感觉接受并感知它们。”我回答说:“人们之所以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是因为他们没有靠近主,并照祂的诫命生活,即:避恶如罪并行出善事。真正的婚姻之爱及其快乐唯独来自主,被赐给那些照祂诫命生活的人。”因此,它被赐给那些将要被接入《启示录》“新耶路撒冷”所指的主的新教会之人。对此,我补充说:“我怀疑当今世人是否愿意相信这爱本身是一种属灵之爱,因而来源于宗教,因为他们对于这爱的观念纯粹是肉体的。”这时,天使对我说:“把它写下来吧,继续启示。然后,关于这个主题所写的书会从天上降下,我们必看到它的内容是否被接受;同时,也必看到他们是否愿意承认,人照其宗教而拥有这爱,以致它对属灵者来说,是属灵的,对属世者来说,是属世的,对通奸者来说,则纯是肉体的。”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87

SS87.这同样适用

SS87.这同样适用于其它词,如凡提到“欢喜”的地方,也会提到“快乐”:

看哪,人倒欢喜快乐,宰牛。(以赛亚书22:13)

他们必得着欢喜快乐,忧愁叹息尽都逃避。(以赛亚书35:10; 51:11)

欢喜快乐从我们神的家被剪除了。(约珥书1:16)

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都止息了。(耶利米书7:34; 25:10)

十月的禁食必变为犹大家的欢喜和快乐。(撒迦利亚书8:19)

求你使我们快乐,好叫我们终日都欢喜。(诗篇90:14–15)

你们要以耶路撒冷为快乐,以她为欢喜。(以赛亚书66:10)

以东的女儿哪,只管欢喜快乐。(耶利米哀歌4:21)

愿天欢喜,愿地快乐!(诗篇96:11)

求你使我听见欢喜和快乐。(诗篇51:8)

在锡安必有欢喜、快乐、称谢和歌唱的声音。(以赛亚书51:3)

你必快乐,许多人因祂出世必欢喜。(路加福音1:14)

我必使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都止息了。(耶利米书7:34; 16:9; 25:10)

在这地方必听见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耶利米书33:10–11)

还有其它经文。

经上之所以一起提到“欢喜”和“快乐”,是因为“欢喜”论及良善,“快乐”论及真理;或说“欢喜”论及爱,“快乐”论及智慧。事实上,欢喜属乎心,快乐属乎灵魂,或说欢喜属乎意愿,快乐属乎理解力。这些词也包含主与教会的一个婚姻,这一点从经上的话明显看出来:

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耶利米书7:34; 16:9; 25:10; 33:10–11)

主是“新郎”,教会是“新妇”。主是新郎(可参看马太福音9:15; 马可福音2:19–20; 路加福音5:34–35);教会是新妇(启示录21:2, 9; 22:17)。这就是为何施洗约翰论到耶稣说:

娶新妇的是新郎(约翰福音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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