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33.听到这一切,天使大为喜乐,却察觉到我内心的悲哀,就不住地问:“是什么让你这么难过?”我说:“尽管主现在所揭示的这些奥秘在卓越、价值和重要性上远远超过迄今为止已公开的知识,却在世上被视为一文不值。”这令天使感到惊讶,就乞求主允许他们俯视尘世。他们向下望去,只见那里一片漆黑!然后,他们被吩咐将这些奥秘写在一张纸上;这纸会降到地上,那时,他们将见证凶兆。于是,他们照做了。只见写有奥秘的那张纸从天上飘落下去。尚在灵界期间,它在降落时闪耀如星辰。但当它落入自然界时,它的光逐渐消失,随着它的落下而变得越来越暗。当天使把它带到有学问、有教养的神职人员和平信徒所在的集会时,就听见从他们当中许多人那里传来一阵窃窃私语,其中有这些话:“这是什么?是重要的东西吗?这些事知道与不知道有什么分别?无疑,它们纯粹是大脑虚构出来的。”然后,只见有些人仿佛拾起这张纸,把它折起来,用手指卷起又展开,以抹去上面的字迹;有些人仿佛要将它撕成碎片,还有人似乎想把它踩到脚底下。但主为了防止他们的犯罪行为,吩咐天使收回这张纸,好好保存起来。天使伤心地思想:“这要到什么时候?”于是被告知:要一载二载半载 (启示录12:14)。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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