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31.⑹婚姻之爱同样如此。有些婚姻看似缺乏婚姻之爱,其实这爱是存在的;而有些婚姻看似拥有婚姻之爱,其实这爱并不存在。这两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部分能从真正的婚姻之爱(参看57-73节)、冷淡和分离的因素(参看234-260节)、婚姻中的表面爱情和友谊的因素(参看271-292节)等章节的论述获知。但外在表象给不出关于报应的任何结论。唯一给出结论的事实就是居于人的意愿,并得以保存的婚姻原则,无论他的婚姻状态如何。这婚姻原则就像衡量婚姻之爱的一杆秤。因为一夫一妻的婚姻是人类生命的瑰宝和基督教的宝库,如前所述(457—458节)。既然如此,那么这爱有可能存在于一方配偶里面,同时却不存在于另一方配偶里面;它有可能隐藏得太深,以致此人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它;它也有可能随着人在世生命的行进而被植入。原因在于,这爱紧紧跟随宗教的步伐,并且宗教因是主与教会的婚姻,故是这爱的起点和注入。因此,死后,婚姻之爱照各人的属灵理性生命而报应各人。此外,凡享有婚姻之爱的报应之人离世后,都会在天堂拥有为他预备好的婚姻,无论他在世时拥有什么样的婚姻。由此得出以下结论:不要看婚姻或淫乱的表象,由此论断某个人是否拥有婚姻之爱。因此,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马太福音7:1)。
613.人若知道天堂和地狱之间的关系,一个如何远离另一个,就能知道人如何重生,以及重生之人是什么样子。为理解这一点,我必须先简要阐明:所有在天堂者皆仰脸望主,所有在地狱者皆转面背对主。因此,从天堂观看地狱,只能看见后脑勺和背部;那些人甚至看似颠倒,就像地球上处于正对面的人,脚朝上而头向下,尽管他们用脚走路,脸能四处转动。正是他们心智内层的相反方向造成这种表象。这些不同寻常的事我是根据自己的观察来讲述的,它们清楚向我表明重生是如何进行的,即犹如地狱被移除,因而与天堂分离。因为如前所述,就其生来所具有的最初性质而言,人就是一个微型地狱;就其经由第二次出生所获得的另一性质而言,人就是一个微型天堂。由此可知,人里面的邪恶被移除和分离的方式,与大型天堂和地狱被分离的方式如出一辙;并且邪恶因被移除,故转离主,逐渐颠倒;这一过程会发展到天堂被植入,也就是人被新造的程度。出于说明的缘故,对此需要补充的是,人里面的每种邪恶都与陷入类似邪恶的地狱居民相联;另一方面,人里面的每种良善都与处于类似良善的天堂天使相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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