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31.⑹婚姻之爱同样如此。有些婚姻看似缺乏婚姻之爱,其实这爱是存在的;而有些婚姻看似拥有婚姻之爱,其实这爱并不存在。这两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部分能从真正的婚姻之爱(参看57-73节)、冷淡和分离的因素(参看234-260节)、婚姻中的表面爱情和友谊的因素(参看271-292节)等章节的论述获知。但外在表象给不出关于报应的任何结论。唯一给出结论的事实就是居于人的意愿,并得以保存的婚姻原则,无论他的婚姻状态如何。这婚姻原则就像衡量婚姻之爱的一杆秤。因为一夫一妻的婚姻是人类生命的瑰宝和基督教的宝库,如前所述(457—458节)。既然如此,那么这爱有可能存在于一方配偶里面,同时却不存在于另一方配偶里面;它有可能隐藏得太深,以致此人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它;它也有可能随着人在世生命的行进而被植入。原因在于,这爱紧紧跟随宗教的步伐,并且宗教因是主与教会的婚姻,故是这爱的起点和注入。因此,死后,婚姻之爱照各人的属灵理性生命而报应各人。此外,凡享有婚姻之爱的报应之人离世后,都会在天堂拥有为他预备好的婚姻,无论他在世时拥有什么样的婚姻。由此得出以下结论:不要看婚姻或淫乱的表象,由此论断某个人是否拥有婚姻之爱。因此,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马太福音7:1)。
611.人重生到什么程度,他的罪就被移除到什么程度。这是因为重生在于抑制肉欲,使它不再进行掌控,在于制服旧人及其欲望,使它不再死灰复燃,摧毁理解力官能;因为若这官能被毁,人就没有被改造的可能了。高于肉体的人之灵若不接受教导并逐步完善,这种改造不可能发生。理解力正常的人由此不难看出,这种事不可能瞬间成就,只能逐步进行,正如前文所述,这就像人成孕、被带入子宫,然后出生并被抚育。因为属于肉体或旧人的属性是人与生俱来的,它们建造了其心智的最初居所,欲望就住在其中,如同野兽栖身于洞穴。它们先是住在前院,然后渐渐进入房子的地下室,后来爬上楼梯,为自己构筑居室。这一切随着孩子长大,变成少年,之后成长为青年而逐步发生;这时,他开始用自己的理解力思考,用自己的意愿行事。谁不明白,到目前为止,建在心智里的这所房子,就是各种如同豺狼(ochim)、鸮鸟(Tziim)和萨梯那样的欲望携手共舞之地,不可能瞬间被拆毁,并在原址建造一座新房子?那些携手共舞、自娱自乐的欲望不得先被逐出,属于良善与真理的新渴望才能被引入以取代属于邪恶与虚假的欲望吗?这些事不可能瞬间完成,凡有智慧的人单单考虑这一点就能明白,即:每种邪恶都由不计其数的欲望组成,就像表皮下面布满黑头白身蛆虫的水果;众多邪恶紧紧抱成一团,就像刚刚孵化出来的小蜘蛛。所以,除非邪恶一个个地被揭露出来,直到它们的联结被破坏,否则人不可能被作成新的。阐述这些事是为了清楚表明,人重生到什么程度,他的罪就被移除到什么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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