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31.⑹婚姻之爱同样如此。有些婚姻看似缺乏婚姻之爱,其实这爱是存在的;而有些婚姻看似拥有婚姻之爱,其实这爱并不存在。这两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部分能从真正的婚姻之爱(参看57-73节)、冷淡和分离的因素(参看234-260节)、婚姻中的表面爱情和友谊的因素(参看271-292节)等章节的论述获知。但外在表象给不出关于报应的任何结论。唯一给出结论的事实就是居于人的意愿,并得以保存的婚姻原则,无论他的婚姻状态如何。这婚姻原则就像衡量婚姻之爱的一杆秤。因为一夫一妻的婚姻是人类生命的瑰宝和基督教的宝库,如前所述(457—458节)。既然如此,那么这爱有可能存在于一方配偶里面,同时却不存在于另一方配偶里面;它有可能隐藏得太深,以致此人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它;它也有可能随着人在世生命的行进而被植入。原因在于,这爱紧紧跟随宗教的步伐,并且宗教因是主与教会的婚姻,故是这爱的起点和注入。因此,死后,婚姻之爱照各人的属灵理性生命而报应各人。此外,凡享有婚姻之爱的报应之人离世后,都会在天堂拥有为他预备好的婚姻,无论他在世时拥有什么样的婚姻。由此得出以下结论:不要看婚姻或淫乱的表象,由此论断某个人是否拥有婚姻之爱。因此,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马太福音7:1)。
586.人只能逐渐重生,这一点可通过存在于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来说明。一棵树不能在一天之内完全成熟,而是先从种子开始生长,然后从根生长,后来从形成茎或变成树干的嫩芽生长,再由此开枝散叶,最后开花和结果。小麦或大麦也不能在一天之内成熟、收割;房子不是一天建成的,人不是一天就长足身量,更不用说获得智慧了;教会也不是一天建立和完善的;除非从一个起点开始,否则就不可能有朝向目的的任何发展。那些对重生持有不同概念的人对仁爱和信仰一无所知,也完全不知道它们每一个都照着人与主的合作而增长。由此清楚可知,实现重生的方式类似于人受孕、在子宫里孕育、出生和接受教育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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