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31.⑹婚姻之爱同样如此。有些婚姻看似缺乏婚姻之爱,其实这爱是存在的;而有些婚姻看似拥有婚姻之爱,其实这爱并不存在。这两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部分能从真正的婚姻之爱(参看57-73节)、冷淡和分离的因素(参看234-260节)、婚姻中的表面爱情和友谊的因素(参看271-292节)等章节的论述获知。但外在表象给不出关于报应的任何结论。唯一给出结论的事实就是居于人的意愿,并得以保存的婚姻原则,无论他的婚姻状态如何。这婚姻原则就像衡量婚姻之爱的一杆秤。因为一夫一妻的婚姻是人类生命的瑰宝和基督教的宝库,如前所述(457—458节)。既然如此,那么这爱有可能存在于一方配偶里面,同时却不存在于另一方配偶里面;它有可能隐藏得太深,以致此人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它;它也有可能随着人在世生命的行进而被植入。原因在于,这爱紧紧跟随宗教的步伐,并且宗教因是主与教会的婚姻,故是这爱的起点和注入。因此,死后,婚姻之爱照各人的属灵理性生命而报应各人。此外,凡享有婚姻之爱的报应之人离世后,都会在天堂拥有为他预备好的婚姻,无论他在世时拥有什么样的婚姻。由此得出以下结论:不要看婚姻或淫乱的表象,由此论断某个人是否拥有婚姻之爱。因此,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马太福音7:1)。
156.(6)人的灵就是他的心智,以及它所发出的一切。具体来说,人的灵无非是他的心智。死后活着的就是心智,那时它被称为灵。他若是善的,就是天使灵,随后成为天使;若是恶的,就是撒旦灵,随后成为撒旦。人的心智就是他的内在人,也就是真正的人,居于肉体所构成的外在人中。所以,当肉体通过死亡脱去后,内在人完全就是人的样式。因此,那些以为人的心智仅居于头脑中的人是错的。
头脑中只有心智的初始元素,人通过理解力所思的一切和通过意愿所行的一切皆从这些初始元素发出。心智的衍生元素则存在于身体中,它们用来形成感觉和活动。心智由于总是附着于身体结构,故会赋予它们感觉和活动,还给它们造成一种感觉,即身体靠自己思考和行动。但是,凡智者都知道,后者(即身体靠自己思考和行动)是一个错觉。既然人的灵通过理解力思考,通过意愿行动,既然身体无法自主行动,只能通过灵,那么可知,人的灵就是他的聪明(或才智intelligence)和爱的情感,以及由这二者所发出和运行的一切。
“人的灵”是指诸如属乎心智之类的事物。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
比撒列被智慧、聪明、知识的灵充满。(出埃及记31:3)
尼布甲尼撒称但以理里面有美好的灵性,又有知识、聪明和智慧。(但以理书5:12,14)
约书亚被智慧的灵充满。(申命记34:9)
你们要自做一个新心和新灵。(以西结书18:31)
灵里贫穷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马太福音5:3)
我住在破碎、谦卑的灵里,要使谦卑人的灵苏醒。(以赛亚书57:15)
神所要的祭,就是破碎的灵。(诗篇51:17)
我要赐赞美衣代替忧伤之灵。(以赛亚书61:3)
“灵”还表堕落、邪恶心智的产物,如下列经文所证明的:
祂对愚顽的先知说,他们随从自己的灵。(以西结书13:3)
你们要怀的是糠秕,要生的是碎秸,至于你们的灵,火必吞灭你们。(以赛亚书33:11)
在灵里游荡,口吐谎言之人。(弥迦书2:11)
其灵对神不忠贞的一代。(诗篇78:8)
邪恶的灵。(何西阿书4:12;5:4)
一切心都必消化,一切灵都必衰微。(以西结书21:7)
你们的灵所起之意万不能成就。(以西结书20:32)
凡灵里没有诡诈的。(诗篇32:2)
法老的灵不安。(创世记41:8)
尼布甲尼撒的灵烦乱。(但以理书2:3)
这些以及其它许多经文清楚证实,“灵”表人的心智及其所属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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