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530

530.⑸淫乱之爱以

530.⑸淫乱之爱以同样的方式报应各人。可以看出,它不会照着诸如表面显现在世人面前,甚至显现在法官面前的行为报应,而是照着从内在显现在主面前,并凭主显现在天使面前的行为报应;也就是说,照着人在它里面的意愿和理解力的性质报应。世上既有各种减轻和免除罪行的情况,也有各种加重和谴责罪行的情况。但死后,报应不是照着行为的外在情况,而是照着心智的内在情况作出的,并且这些情况视每个人里面的教会状态而定。举个例子,一个人若在意愿和理解力上都不虔诚,既不敬畏神,也不爱邻人,因而不尊重教会的任何神圣事物,那么死后,在身体层面所犯下的一切罪行都被算为有罪,他的善行也不被记念。这是因为他的心,就是涌出这些罪行的源头,远离了天堂,转向了地狱;每个人的行为都是从他的心所住的地方流出的。

为了能理解这一点,我讲述一个秘密。天堂被划分为无数社群,与之对立的地狱同样如此;每个人的心智都照他的意愿和由此而来的理解力而实际居住在某个社群,他在意图和思维上与那里的人为一。如果他的心智在某个天堂社群,那么他在意图和思维上就与那里的成员为一;如果他的心智在某个地狱社群,那么他在意图和思维上就与那里的成员为一。然而,只要人活在世上,他就会照其意愿情感和由此而来的心智思维的改变而从一个社群迁移到另一个社群。不过,死后,他的迁移就被汇集起来,这种汇集标明指定给他的地方;他若是邪恶的,就在地狱;若是良善的,就在天堂。

由于凡在地狱者皆有一个邪恶的意愿,所以那里的所有人都出于这意愿而被看待;由于凡在天堂者皆有一个良善的意愿,所以那里的所有人都出于这意愿而被看待。故死后的报应取决于各人意愿和理解力的性质。淫乱也一样,无论是行淫,找情妇或纳妾,还是通奸,因为这些淫乱行为不是照着实际行为,而是照着行为中的心智状态报应各人。事实上,这些实际行为会随着肉体进入坟墓,而心智却会复活。


真实的基督教 #442

442.必须明白的是

442.必须明白的是,仁与对主之信紧密结合,因此,信的性质决定了仁的性质。主、仁和信构成一体,就象人的生命、意愿和理解力,若将其分开,它们各自会象化为粉末的珍珠那样消亡(对此,参看362,363节);仁与信一起存在于善行中(373-377节)。由此可知,信的性质决定了仁的性质,而仁与信一起的性质决定了善行的性质。如果信声明人貌似凭自己所行的一切善皆来自主,那么此人就是这善的辅助因素,而主是它的主要因素,这两个因素在人看来是一个,然而,主要因素却是辅助因素的全部中的全部。由此可知,当人相信一切本为善之善皆来自主时,他就不会将功劳归于行为;这信在人里面被完善的程度,就是有关功劳的幻觉被主移除的程度。
在这种情况下,人完全融入到仁爱的操练中,毫不挂念功劳,并且最终感受到仁爱的属灵快乐,然后开始厌恶邀功,视之为危害其生命之物。对那些在所从事的工作、生意和职务中,并对所交往的人公正忠实行事之人来说(参看422-424节),功劳感很容易被主清洗掉。但对那些认为通过救济施舍才能获得仁爱之人来说,这种功劳感很难被除去;因为他们在做这些事时,心里渴望回报,起初是公开地,后来则是暗地里地,并寻求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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