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30.⑸淫乱之爱以同样的方式报应各人。可以看出,它不会照着诸如表面显现在世人面前,甚至显现在法官面前的行为报应,而是照着从内在显现在主面前,并凭主显现在天使面前的行为报应;也就是说,照着人在它里面的意愿和理解力的性质报应。世上既有各种减轻和免除罪行的情况,也有各种加重和谴责罪行的情况。但死后,报应不是照着行为的外在情况,而是照着心智的内在情况作出的,并且这些情况视每个人里面的教会状态而定。举个例子,一个人若在意愿和理解力上都不虔诚,既不敬畏神,也不爱邻人,因而不尊重教会的任何神圣事物,那么死后,在身体层面所犯下的一切罪行都被算为有罪,他的善行也不被记念。这是因为他的心,就是涌出这些罪行的源头,远离了天堂,转向了地狱;每个人的行为都是从他的心所住的地方流出的。
为了能理解这一点,我讲述一个秘密。天堂被划分为无数社群,与之对立的地狱同样如此;每个人的心智都照他的意愿和由此而来的理解力而实际居住在某个社群,他在意图和思维上与那里的人为一。如果他的心智在某个天堂社群,那么他在意图和思维上就与那里的成员为一;如果他的心智在某个地狱社群,那么他在意图和思维上就与那里的成员为一。然而,只要人活在世上,他就会照其意愿情感和由此而来的心智思维的改变而从一个社群迁移到另一个社群。不过,死后,他的迁移就被汇集起来,这种汇集标明指定给他的地方;他若是邪恶的,就在地狱;若是良善的,就在天堂。
由于凡在地狱者皆有一个邪恶的意愿,所以那里的所有人都出于这意愿而被看待;由于凡在天堂者皆有一个良善的意愿,所以那里的所有人都出于这意愿而被看待。故死后的报应取决于各人意愿和理解力的性质。淫乱也一样,无论是行淫,找情妇或纳妾,还是通奸,因为这些淫乱行为不是照着实际行为,而是照着行为中的心智状态报应各人。事实上,这些实际行为会随着肉体进入坟墓,而心智却会复活。
338.使徒们的信无非是信主耶稣基督,这一点从他们的书信明显可知,我仅从中引用以下内容:
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加拉太书2:20)
保罗对犹太人和希腊人证明当向神悔改,信靠我主耶稣基督。(使徒行传20:21)
那人领保罗他们出来,说:“二位先生,我当怎样行才可以得救?”他们说:“当信主耶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使徒行传16:30,31)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约翰一书5:12,13)
我们这生来的犹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既知道人称仁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耶稣基督之信,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加拉太书2:15,16)
因为他们的信是信耶稣基督,还因为信也来自祂,所以他们称其为“耶稣基督之信”,如刚才所引用的(加拉太书2:16),以及以下经文:
神的义,借着耶稣基督之信显明给一切已相信的人,为的是有耶稣之信的人称义。(罗马书3:22,26)
有信基督的义,就是因信神而来的义。(腓立比书3:9)
他是守神诫命和耶稣之信的。(启示录14:12)
(保罗提及拯救是因为)信基督耶稣。(提摩太后书3:15)
在基督耶稣里,信通过爱才能功效。(加拉太书5:6)
由此可见保罗在教会中经常引用的以下说法是指哪种信:
所以,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律法的行为。(罗马书3:28)
也就是说,它并非信父神,而是信祂的儿子,更不是信有序的三位神,信一个来自祂,另一个为了祂,第三个通过祂带来救恩。
当今教会认为,保罗在此所说的信是神性三个位格的信,因为十四个世纪期间,或自尼西亚会议以来的教会,都不承认其它的信,因而不知道别的,故以为这是唯一的信,再不可能有其它信。所以,在新约中,凡出现信这个词的地方,人们都以为是指这信,并且那里的一切都适用于这信;因此,唯一得救之信,也就是对神,救主之信已丧失了;结果,大量谬论和大量有违正常理性的悖论渗透到教会的教义中。因为每一个教导和指出通向天堂或救恩道路的教义都取决于信;由于如此多的谬论和悖论渗透到信中,如前所述,故他们被迫宣布以下信条:理解力必须服从信。不过,由于按照保罗的说法(罗马书3:28),信这个术语不是指信父神,而信祂的儿子;律法的行为在那里不是指十诫律法的行为,而是指摩西为犹太人所制定的律法行为(这一点从那里的后续章节,以及保罗写给加拉太人的书信2:14,15中的内容清楚可知),现今之信的基石已坍塌,随同它倒下的还有建立在它上面的神殿,就象房子沉入地下,只剩下房顶露在地面上。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