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530

530.⑸淫乱之爱以

530.⑸淫乱之爱以同样的方式报应各人。可以看出,它不会照着诸如表面显现在世人面前,甚至显现在法官面前的行为报应,而是照着从内在显现在主面前,并凭主显现在天使面前的行为报应;也就是说,照着人在它里面的意愿和理解力的性质报应。世上既有各种减轻和免除罪行的情况,也有各种加重和谴责罪行的情况。但死后,报应不是照着行为的外在情况,而是照着心智的内在情况作出的,并且这些情况视每个人里面的教会状态而定。举个例子,一个人若在意愿和理解力上都不虔诚,既不敬畏神,也不爱邻人,因而不尊重教会的任何神圣事物,那么死后,在身体层面所犯下的一切罪行都被算为有罪,他的善行也不被记念。这是因为他的心,就是涌出这些罪行的源头,远离了天堂,转向了地狱;每个人的行为都是从他的心所住的地方流出的。

为了能理解这一点,我讲述一个秘密。天堂被划分为无数社群,与之对立的地狱同样如此;每个人的心智都照他的意愿和由此而来的理解力而实际居住在某个社群,他在意图和思维上与那里的人为一。如果他的心智在某个天堂社群,那么他在意图和思维上就与那里的成员为一;如果他的心智在某个地狱社群,那么他在意图和思维上就与那里的成员为一。然而,只要人活在世上,他就会照其意愿情感和由此而来的心智思维的改变而从一个社群迁移到另一个社群。不过,死后,他的迁移就被汇集起来,这种汇集标明指定给他的地方;他若是邪恶的,就在地狱;若是良善的,就在天堂。

由于凡在地狱者皆有一个邪恶的意愿,所以那里的所有人都出于这意愿而被看待;由于凡在天堂者皆有一个良善的意愿,所以那里的所有人都出于这意愿而被看待。故死后的报应取决于各人意愿和理解力的性质。淫乱也一样,无论是行淫,找情妇或纳妾,还是通奸,因为这些淫乱行为不是照着实际行为,而是照着行为中的心智状态报应各人。事实上,这些实际行为会随着肉体进入坟墓,而心智却会复活。


真实的基督教 #172

172.(4)永恒的

172.(4)永恒的或创世前存在的神性位格的三一观暗含多神的三一;这种思想无法通过口头承认信一位神而被抹掉。永恒的神性位格的三一就是多神的三一,这从《亚他尼修信经》的下列信条清楚可知:“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父是神和主,子是神和主,圣灵亦是神和主;然而,非三神,乃一神,非三主,乃一主。因为正如基督的真理迫使我等承认每一个位格独自为神和主,天主教也禁止我等说三神或三主。”该信经被整个基督教会所接受,成了普世的或全球通用的,并且是当今对神的一切认识和承认的源头。凡睁开双眼阅读它的人都会发现,生出所谓《亚他尼修信经》这个遗腹子的尼西亚会议成员将三位一体理解成了多神的三位一体。事实上,不仅他们将三位一体理解成多神的三位一体,整个基督教界也是这样理解的。因为整个基督教界关于神的一切认识皆源于这个信经,每个人都赞成信经上的话所指示的信仰。
如果有人质疑基督教界当今的信仰是多神的三位一体,就让我呼求任意一位证人,无论平信徒还是神职人员,我呼求大学的教师和博士,以及神圣的主教和大主教,着紫袍的红衣主教,甚至罗马教皇本人。让他们各自都思考这个问题,然后说出他们脑海浮现出的想法。若我们顺着对于普遍所接受的神之教义的这些话追寻下去,这一点岂不像水晶杯里的水那样清晰而透明吗?例如,它声称有三个位格,其中每一位都为神和主;按照基督真理,他们应该承认每一个位格都单独为神和主,但天主教或基督教,或信仰禁止说出或命名三神和主。所以,真理与宗教,或真理与信仰不是一,而是两个相互对立的东西。该信经还有一个附加条款,即非三神和主,乃一神和主。加上这一条是为了防止信经的炮制者们在全世界面前遭人耻笑,因为谁都会嘲笑三个神的观念。谁看不出附加条款中的矛盾呢?
然而,要是他们说,父有一个神性本质,子有一个神性本质,圣灵亦有一个神性本质,但并非三个神性本质,而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神性本质,那么这个秘密就能解释清楚了。我们可以将父理解为源头的神性,子是来自这一源头的神性人,圣灵是从这二者所发出的神性,因为这三者皆属于一位神。或者,若我们将父的神性理解为类似人的灵魂之物,将神性人理解为类似属灵魂的身体之物,将圣灵理解为类似从这二者所发出的活动之物,那么,这三个本质就容易理解了,因为它们属于同一个位格,从而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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