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528

528.对此,我补充

528.对此,我补充以下内容:在教会有这样一种说法:没有人能守全律法,人甚至不能遵行,因为凡违反十诫中的一条者就违反了全部。然而,这种说法和它听上去的并不一样。这句话必须这样来理解:凡有意或确认违反一条诫命者就违反了其余的,因为有意或经确认行事就是完全否认这种行为是一种罪,凡否认它是罪的人也不在乎违反其它诫命。谁不知道,人若是一个通奸者,不会因此就成了一个杀人犯、小偷或作假见证的人,也不想成为这种人?但是,凡有意或经确认成为通奸者的人,会视一切宗教忌讳,因而视杀人、偷盗和作假见证为无足轻重。他之所以克制这些行为,非因它们是罪,乃因他害怕法律和丧失名声。有意和确定的通奸者视教会和宗教的禁令为一文不值(参看490-493节500521—522节中的两个记事)。若人有意或经确认违反任何其它诫命,情形也一样;他违反了其余的,因为他不认为它们当中的任意一条是一种罪。

真实的基督教 #513

513.悔罪是不是悔

513.悔罪是不是悔改,可通过下面对悔改的描述推断出来,即:除非人意识到,人不但总体上,而且每一细微处都是一个罪人,否则悔改是不可能的。若不省察自己,认识到自己的罪并因此谴责自己,没有人知道这一点。而声称为获得信而有必要的悔罪与这些行为毫不相干,因为它仅仅是思考和由此而来的忏悔,即人生在亚当的罪中,生在源于它的罪恶倾向中。结果,神的愤怒临到他,因此罪有应得的诅咒、毁灭和永死也临到他。从这一切明显看出,这种悔罪不是悔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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