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8.对此,我补充以下内容:在教会有这样一种说法:没有人能守全律法,人甚至不能遵行,因为凡违反十诫中的一条者就违反了全部。然而,这种说法和它听上去的并不一样。这句话必须这样来理解:凡有意或确认违反一条诫命者就违反了其余的,因为有意或经确认行事就是完全否认这种行为是一种罪,凡否认它是罪的人也不在乎违反其它诫命。谁不知道,人若是一个通奸者,不会因此就成了一个杀人犯、小偷或作假见证的人,也不想成为这种人?但是,凡有意或经确认成为通奸者的人,会视一切宗教忌讳,因而视杀人、偷盗和作假见证为无足轻重。他之所以克制这些行为,非因它们是罪,乃因他害怕法律和丧失名声。有意和确定的通奸者视教会和宗教的禁令为一文不值(参看490-493节,500,521—522节中的两个记事)。若人有意或经确认违反任何其它诫命,情形也一样;他违反了其余的,因为他不认为它们当中的任意一条是一种罪。
361.对信主,同时仁爱邻舍之人而言,属灵的在属世的里面,结果,他们里面的属世自我变得透明。一旦意识到这一点,人就会明白,属世自我越透明,人在属灵的事上就越智慧,因而在属世的事上也越智慧。因为当他思考、阅读或听闻某事时,心里就能明白这事是不是真的。他的这种直觉来自主,主是流入其理解力高层的属灵之热和光的源头。
人的信与仁越属灵,他就越远离自我,不再关注自己、回报或酬劳,而只以感知信之真理和实践爱之善行为乐。这灵性越增长,这快乐就越变成幸福;这是他救恩的源头,也就是所谓的永生。此时,人所处的状态好比世上最漂亮、最美丽的景象;事实上,在圣言中,它就是用这些东西来描绘的。如,它被比作果树和果园,开满鲜花的草地,宝石,美味,婚礼,以及节日和庆典。
相反,当属世的在属灵的里面,因而人的内在是一个魔鬼,而外在却象天使时,他好比躺在名贵镀金木棺材里的死人;还好比穿着人的衣服、乘坐在豪华马车里的骷髅;又好比建得如戴安娜神庙的坟墓里的尸体;他的内在可被描绘为洞穴中的一窝毒蛇,而他的外在就象色彩斑斓的蝴蝶,将污秽的卵产在好树的叶子上,从而毁坏果子。这样的内在好比老鹰,而外在好比鸽子,他们的信和仁好比老鹰追逐逃跑的鸽子,最终鸽子疲惫了,于是老鹰就俯冲下来,将它吞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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