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8.对此,我补充以下内容:在教会有这样一种说法:没有人能守全律法,人甚至不能遵行,因为凡违反十诫中的一条者就违反了全部。然而,这种说法和它听上去的并不一样。这句话必须这样来理解:凡有意或确认违反一条诫命者就违反了其余的,因为有意或经确认行事就是完全否认这种行为是一种罪,凡否认它是罪的人也不在乎违反其它诫命。谁不知道,人若是一个通奸者,不会因此就成了一个杀人犯、小偷或作假见证的人,也不想成为这种人?但是,凡有意或经确认成为通奸者的人,会视一切宗教忌讳,因而视杀人、偷盗和作假见证为无足轻重。他之所以克制这些行为,非因它们是罪,乃因他害怕法律和丧失名声。有意和确定的通奸者视教会和宗教的禁令为一文不值(参看490-493节,500,521—522节中的两个记事)。若人有意或经确认违反任何其它诫命,情形也一样;他违反了其余的,因为他不认为它们当中的任意一条是一种罪。
274.我曾被允许看到出生在海岛上的人,他们在文明生活的问题上很有理性,但对神一无所知。在灵界,这些人看上去像狒狒。但他们生而为人,因而有接受属灵生命的官能,故被天使教导,并通过了解作为人的主而被赋予生命。从那些在地狱里的人就能明显看出若由着人自己,他会是什么样。这些人当中有一些是教会领袖和学者,他们甚至不愿听到有关神的任何事,因此也不能说出神这个词。我曾见过这些人,并与他们交谈过。我还与一听到有人谈论主就怒火中烧的人交谈过。那些谈论过神,写过关于神的文章,并传讲过神的人尚且如此,那么可以想见从未听过神的人又会是什么样呢?他们的性质是其意愿的结果,而这意愿是邪恶的。如前所述,意愿引领理解力,会从圣言那里夺走其中所含的真理。若人凭自己能知道有神和死后生活,那他为何不知道人死后依旧是人呢?他为何认为他的灵魂,也就是他的灵,就像风或以太,在与他的尸体或骸骨联结并复合之前,没有看见的眼睛、听到的耳朵和说话的嘴巴呢?那么设想一下,一个纯由理性之光所孵化出来的教义,岂不会教导当敬拜自我吗?这种事已做了几个世纪了,并且如今已经从圣言得知唯独要敬拜神的人仍在做这种事。基于人之自我的任何其它敬拜,甚
至对日月的敬拜都是不可能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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