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528

528.对此,我补充

528.对此,我补充以下内容:在教会有这样一种说法:没有人能守全律法,人甚至不能遵行,因为凡违反十诫中的一条者就违反了全部。然而,这种说法和它听上去的并不一样。这句话必须这样来理解:凡有意或确认违反一条诫命者就违反了其余的,因为有意或经确认行事就是完全否认这种行为是一种罪,凡否认它是罪的人也不在乎违反其它诫命。谁不知道,人若是一个通奸者,不会因此就成了一个杀人犯、小偷或作假见证的人,也不想成为这种人?但是,凡有意或经确认成为通奸者的人,会视一切宗教忌讳,因而视杀人、偷盗和作假见证为无足轻重。他之所以克制这些行为,非因它们是罪,乃因他害怕法律和丧失名声。有意和确定的通奸者视教会和宗教的禁令为一文不值(参看490-493节500521—522节中的两个记事)。若人有意或经确认违反任何其它诫命,情形也一样;他违反了其余的,因为他不认为它们当中的任意一条是一种罪。

真实的基督教 #263

263.很少有人明白

263.很少有人明白主如何成了圣言。因为他们认为,尽管主通过圣言启示和教导人们,但不能因此称主为圣言。不过,要知道,每个人都是自己的意愿和自己的理解力,并以此而有别于另一人。由于意愿是接受爱、因而接受构成其爱的各种良善的器官,理解力是接受智慧、因而接受构成其智慧之真理的一切形式的器官,故可知,每个人其实就是自己的爱和自己的智慧,或也可说,是自己的良善和自己的真理。这是唯一使人成为人的因素,在人里面,除此之外没有别的什么东西是人。至于主,祂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因而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祂通过应验圣言中的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而变成这一切。因为,如果人的所思所言只有真理,那他就变成这真理;如果人的所愿所行只有良善,那他就变成这良善。主既应验了圣言中的一切神圣真理和神圣良善,那么无论在属世意义上,还是在属灵意义上,祂都变成了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而变成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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