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8.对此,我补充以下内容:在教会有这样一种说法:没有人能守全律法,人甚至不能遵行,因为凡违反十诫中的一条者就违反了全部。然而,这种说法和它听上去的并不一样。这句话必须这样来理解:凡有意或确认违反一条诫命者就违反了其余的,因为有意或经确认行事就是完全否认这种行为是一种罪,凡否认它是罪的人也不在乎违反其它诫命。谁不知道,人若是一个通奸者,不会因此就成了一个杀人犯、小偷或作假见证的人,也不想成为这种人?但是,凡有意或经确认成为通奸者的人,会视一切宗教忌讳,因而视杀人、偷盗和作假见证为无足轻重。他之所以克制这些行为,非因它们是罪,乃因他害怕法律和丧失名声。有意和确定的通奸者视教会和宗教的禁令为一文不值(参看490-493节,500,521—522节中的两个记事)。若人有意或经确认违反任何其它诫命,情形也一样;他违反了其余的,因为他不认为它们当中的任意一条是一种罪。
235.大量经历向我清楚显明,属灵天使拥有圣言的属灵之义,属天天使拥有圣言的属天之义。我被允许发觉,当我照字义阅读圣言时,与天堂的联系就建立起来了,时而与那里的这个社群相联,时而又与那个社群相联。我照属世之义所理解的话,属灵天使以属灵之义来理解,属天天使则以属天之义来理解,这也是在一瞬间。我已数千次觉察到这种联系,故对此毫无疑问。此外,天堂之下也有灵人滥用这种联系,他们从圣言字义中重复某些章节,并立时发觉、记下建立联系的社群。我也曾多次看见并听说这种事。这些直接经历使我得知,字义上的圣言是与主结合并与天堂天使联结的一种神性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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