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8.对此,我补充以下内容:在教会有这样一种说法:没有人能守全律法,人甚至不能遵行,因为凡违反十诫中的一条者就违反了全部。然而,这种说法和它听上去的并不一样。这句话必须这样来理解:凡有意或确认违反一条诫命者就违反了其余的,因为有意或经确认行事就是完全否认这种行为是一种罪,凡否认它是罪的人也不在乎违反其它诫命。谁不知道,人若是一个通奸者,不会因此就成了一个杀人犯、小偷或作假见证的人,也不想成为这种人?但是,凡有意或经确认成为通奸者的人,会视一切宗教忌讳,因而视杀人、偷盗和作假见证为无足轻重。他之所以克制这些行为,非因它们是罪,乃因他害怕法律和丧失名声。有意和确定的通奸者视教会和宗教的禁令为一文不值(参看490-493节,500,521—522节中的两个记事)。若人有意或经确认违反任何其它诫命,情形也一样;他违反了其余的,因为他不认为它们当中的任意一条是一种罪。
234.圣言产生与主的结合,是因为祂就是圣言,也就是说,是神圣真理本身和其中的神圣良善本身。该结合是由字义产生的,因为字义上的圣言就在它的完全、神圣和能力中,如前所述(214-224节)。该结合并未向人显明,而是存在于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中。字义产生与天堂天使的联结,是因为字义里面有一个属灵之义和一个属天之义。这些就是天使所拥有的意义;主的属灵国度的天使拥有圣言的属灵之义,主的属天国度的天使则拥有圣言的属天之义。当视圣言为神圣的人阅读圣言时,这两层意义就通过圣言的属世之义被解开。这种解开是一瞬间的事,联结也因此瞬间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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