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528

528.对此,我补充

528.对此,我补充以下内容:在教会有这样一种说法:没有人能守全律法,人甚至不能遵行,因为凡违反十诫中的一条者就违反了全部。然而,这种说法和它听上去的并不一样。这句话必须这样来理解:凡有意或确认违反一条诫命者就违反了其余的,因为有意或经确认行事就是完全否认这种行为是一种罪,凡否认它是罪的人也不在乎违反其它诫命。谁不知道,人若是一个通奸者,不会因此就成了一个杀人犯、小偷或作假见证的人,也不想成为这种人?但是,凡有意或经确认成为通奸者的人,会视一切宗教忌讳,因而视杀人、偷盗和作假见证为无足轻重。他之所以克制这些行为,非因它们是罪,乃因他害怕法律和丧失名声。有意和确定的通奸者视教会和宗教的禁令为一文不值(参看490-493节500521—522节中的两个记事)。若人有意或经确认违反任何其它诫命,情形也一样;他违反了其余的,因为他不认为它们当中的任意一条是一种罪。

真实的基督教 #228

228.由此可见,人

228.由此可见,人若在没有教义的情况下阅读圣言,就会对一切真理含混不清。其心思游移不定,容易偏向谬误,并向异端敞开。倘若稍微有点好感或有权威助长,并且名声不会受损,他们就会信奉这些异端。对他们来说,圣言就象不发光的灯台,他们似乎在昏暗中看到很多东西。而事实上,他们几乎什么也没看见,因为唯有教义才是光的源头。我曾见证这种人接受天使检查,天使发现,他们能通过圣言随心所欲地确认任何事物,尤其用来确认凡属于他们自己的爱欲或他们所支持之人爱欲的任何事物。我还看到他们被剥去衣服,这标志着他们没有真理。因为在灵界,衣服就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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