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7.⑷邪恶照各人的意愿和理解力的性质报应他;良善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有两个要素构成人的生命:意愿和理解力,人所行的一切都是由他的意愿和理解力行出的;没有这两个代理人,人就和机器一样没有行为或言语。由此明显可知,人的性质取决于其意愿和理解力的性质;人之行为的根本性质取决于产生它们的意愿之情感;人之言谈的性质则取决于产生它的理解力的思维。因此,许多人可能言行都差不多;而事实上,他们的言行却截然不同,有些人的言行出于错误的意愿和思维,而有些人的言行则出于正确的意愿和思维。
由此明显可知每个人照之受审判的行为是什么意思,也就是说,这行为就是意愿和理解力;因此,恶行是指一个邪恶意愿的行为,无论它们外在表现如何;而善行是指一个良善意愿的行为,哪怕它们外在似乎与恶人的行为一样。人的内在意愿所行的一切都是有意而行的,因为意愿将它在意图上所行的事作为一个目标摆在自己面前。理解力所行的一切都是经确认而行的,因为理解力确认这个意图。由此明显可知,邪恶或良善照各人行为中的意愿的性质,和对它们的理解的性质报应各人。
我能通过以下经历确认这个说法:在灵界,我遇见过很多人,他们在世时的生活和其他人没什么两样,他们也是锦衣玉食,和别人一样做买卖赚钱、去剧院看戏,开一些有关性的相当不雅的玩笑,诸如此类。然而,天使却认为其中一些人有罪,一些人无罪,声称这一组是无辜的,而那一组是有罪的。他们被问及为何这样做,因为这两组人所行的都差不多,天使回答说,他们从打算、意图或目的的角度来看待每个人,并据此作出区分。因此,他们宽恕或谴责那些目的宽恕或谴责他们的人,因为凡在天堂者皆以良善为目的,凡在地狱者皆以邪恶为目的。
248.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都包含一个主与教会的婚姻,并因此包含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人们至今不明白这一点,也不可能明白,因为以前圣言的属灵之义尚未揭示出来,而唯有通过属灵之义方可看到该婚姻。圣言的字义隐藏两层含义,就是所谓的属灵之义和属天之义。就属灵之义而言,圣言的内容主要指向教会;而就属天之义而言,圣言的内容主要指向主。而且,就属灵之义而言,圣言的内容涉及神圣真理;就属天之义而言,圣言的内容涉及神圣良善。圣言由此存在这样一个婚姻。不过,这一点只向那些通过圣言的属灵和属天之义知道那些话和名字的人显明。因为有些话和名字论及良善,有些论及真理,有些论及这二者。所以,若不了解它们的含义,就无法看到圣言细节中的婚姻。这就是为何该秘密迄今为止尚未被揭示的原因。正因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都包含这样一个婚姻,所以圣言经常采用看似重复同一件事的两种表述。然而,它们并非重复,因为其中一种表述涉及良善,而另一种涉及真理。这二者合在一起就构成它们的结合,从而形成一个单独的事物。圣言的神性圣洁也由此而来,因为每一个神性行为中都有良善与真理,并真理与良善的融合。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