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7.⑷邪恶照各人的意愿和理解力的性质报应他;良善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有两个要素构成人的生命:意愿和理解力,人所行的一切都是由他的意愿和理解力行出的;没有这两个代理人,人就和机器一样没有行为或言语。由此明显可知,人的性质取决于其意愿和理解力的性质;人之行为的根本性质取决于产生它们的意愿之情感;人之言谈的性质则取决于产生它的理解力的思维。因此,许多人可能言行都差不多;而事实上,他们的言行却截然不同,有些人的言行出于错误的意愿和思维,而有些人的言行则出于正确的意愿和思维。
由此明显可知每个人照之受审判的行为是什么意思,也就是说,这行为就是意愿和理解力;因此,恶行是指一个邪恶意愿的行为,无论它们外在表现如何;而善行是指一个良善意愿的行为,哪怕它们外在似乎与恶人的行为一样。人的内在意愿所行的一切都是有意而行的,因为意愿将它在意图上所行的事作为一个目标摆在自己面前。理解力所行的一切都是经确认而行的,因为理解力确认这个意图。由此明显可知,邪恶或良善照各人行为中的意愿的性质,和对它们的理解的性质报应各人。
我能通过以下经历确认这个说法:在灵界,我遇见过很多人,他们在世时的生活和其他人没什么两样,他们也是锦衣玉食,和别人一样做买卖赚钱、去剧院看戏,开一些有关性的相当不雅的玩笑,诸如此类。然而,天使却认为其中一些人有罪,一些人无罪,声称这一组是无辜的,而那一组是有罪的。他们被问及为何这样做,因为这两组人所行的都差不多,天使回答说,他们从打算、意图或目的的角度来看待每个人,并据此作出区分。因此,他们宽恕或谴责那些目的宽恕或谴责他们的人,因为凡在天堂者皆以良善为目的,凡在地狱者皆以邪恶为目的。
167.人皆承认,这三要素,即灵魂、身体和活动在主神救主里面,无论过去还是现在。祂的灵魂来自耶和华父,这一点无人否认,除了敌基督的外。因为在圣言中,无论旧约还是新约,祂都被称为耶和华的儿子,至高神的儿子,独生子。因此,父的神性是祂的第一要素,如同人里面的灵魂。由此可知,玛利亚所生的这个儿子就是这神性灵魂的身体,因为在母亲子宫中成长的只是从灵魂成孕并源于灵魂的肉体。所以,这是第二要素。活动构成第三要素,因为活动是由灵魂和身体共同产生的;所产生的任何事物都与产生它的事物同属一个本体。父、子、圣灵这三要素在主里面为一,如同灵魂、身体和活动在人里面为一。主的话明显证明这一点:即父与祂为一,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还有,祂与圣灵为一,因为圣灵是通过父而从主发出的神性,这一点通过前面(153,154)所引用的圣言已予以充分证明。因此,再次证明它是多余的,就像人已饱足,却还往桌上子摆食物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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