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6.⑶报应若是指这种复制,就是一个毫无意义的词。前面已证明(524节),死后,每个人所拥有的邪恶都会报应他,他所拥有的良善同样如此。由此明显可知何谓报应。报应若是指良善复制给某个陷入邪恶的人,就是一个毫无意义的词,因为这是不可能的,如前面所证明的(525节)。在世上,功德被转移或复制是有可能的,也就是说,因父母的缘故给予孩子好处,或向一个支持者的朋友施以恩惠是有可能的。但功德的良善无法被铭刻在他们的灵魂上,只能从外被联结。就人的属灵生命而言,这种事对人来说是不可能的。属灵的生命必须被植入进去,如前所述。如果这属灵的生命没有通过照上述主的诫命生活而被植入,那么人仍留在他与生俱来的邪恶中。在这种植入得以实现之前,没有任何良善能触及他;即便触及,它也会立刻被弃绝,并像落到岩石上的弹球那样反弹回来,或像扔进沼泽的钻石那样被吞没。
就其灵而言,未被改造的人好比豹子或猫头鹰,可比作荆棘或荨麻。而重生之人则好比绵羊或鸽子,可比作橄榄树或葡萄树。若你愿意,请想一想,如果报应是指复制或转移,那么凭着报应,豹子般的人如何转化为羔羊般的人?或猫头鹰如何转化为鸽子?荆棘如何转化为橄榄树?荨麻如何转化为葡萄树呢?若真的存在这样一个转化,不得先除去豹子和猫头鹰的野性,荆棘和荨麻的毒性,从而植入真正的人性和无害性吗?主在约翰福音(15:1-7)也教导了这种转化是如何成就的。
455.下面有关地狱和天堂的简要描述有助于说明恶人的内在人和善人的内在人各自是何性质,因为恶人的内在人与地狱魔鬼结合,而善人的内在人与天堂天使结合。地狱出于其爱而沉溺于一切邪恶的乐趣,如仇恨、报复、杀戮的乐趣,劫掠和偷盗的乐趣,诅咒与亵渎的乐趣,以及否认神的存在和亵渎圣言的乐趣。这些乐趣全都隐藏在人的欲望当中,以致他没有反思它们。这些乐趣使他的欲望燃烧起来,如同点燃的火把,这就是圣言中地狱之火所指的。然而,天堂的乐趣是爱邻爱神的乐趣。
由于地狱的乐趣与天堂的乐趣完全对立,所以它们之间有一条巨大的鸿沟。天堂的乐趣从上面灌注到这个鸿沟中,而地狱的乐趣则从下面涌入它里面。活在世上时,人就在这鸿沟的中间,以便他处于平衡中,从而自由地转向天堂或地狱。天堂里的人和地狱里的人之间所限定的“深渊”(路加福音16:26)指的就是这个鸿沟。
这些事实有助于证实恶人当中爱的友谊是何性质。就外在人而言,它是装腔作势,假装道德,以便布下网罗,寻找机会满足其爱的乐趣,其内在人则因这乐趣而灼烧。只有对法律的畏惧,以及由此对其名声和生命的畏惧能拦住他们,制止他们的行为。所以,他们的友谊就像糖里的蜘蛛,面包里的蝰蛇,蜂蜜蛋糕中的幼鳄,草丛中的蛇。
这就是恶人与每个人的友谊。不过,在那些认同邪恶的人,诸如小偷、强盗和海盗当中,只要他们齐心合意去掠夺,友谊就是亲密的;因为这时他们会象亲兄弟那样彼此拥抱,一起大吃大喝,唱歌跳舞,合谋去毁灭其他人;然而,每个人内心看待自己的同伴,如同仇敌看待仇敌;狡猾的强盗甚至在自己的同伴身上看出这一点,因而很怕他。由此清楚可知,这种人之间没有友谊,只有无法消除的仇恨。
455a.凡未公开站在作恶者这一边,或去抢劫,相反,却象好公民那样过着文明道德的生活,以各种方式服务他人,然而没有遏制居于属世人的欲望之人,都以为他的友谊不是这样的。但我通过灵界众多例子确实得知,这类友谊不同程度地存在于所有拒绝信和藐视教会神圣事物,认为它们对自己一点也不重要,仅适用于普通百姓的人身上。其中有些人的地狱之爱的乐趣就像树皮包裹的阴燃原木中的火那样隐藏起来;有的像灰烬下的煤炭;有的则像被火点燃后燃烧起来的蜡烛等等。这就是每一个发自内心拒绝宗教事物之人。他们的内在人处于地狱,只要仍活在尘世(这时,他们由于外在所表现出的道德而未意识到这一点),除了自己和自己的子女外,他们不承认任何人为自己的邻舍。他们对待其他人要么心怀蔑视,这时他们就像伺机袭击巢中鸟儿的猫,要么心怀仇恨,这时他们就像注视着要吞食的狗的狼。作出以上陈述是为了通过仁爱的对立面来说明何为仁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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