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6.⑶报应若是指这种复制,就是一个毫无意义的词。前面已证明(524节),死后,每个人所拥有的邪恶都会报应他,他所拥有的良善同样如此。由此明显可知何谓报应。报应若是指良善复制给某个陷入邪恶的人,就是一个毫无意义的词,因为这是不可能的,如前面所证明的(525节)。在世上,功德被转移或复制是有可能的,也就是说,因父母的缘故给予孩子好处,或向一个支持者的朋友施以恩惠是有可能的。但功德的良善无法被铭刻在他们的灵魂上,只能从外被联结。就人的属灵生命而言,这种事对人来说是不可能的。属灵的生命必须被植入进去,如前所述。如果这属灵的生命没有通过照上述主的诫命生活而被植入,那么人仍留在他与生俱来的邪恶中。在这种植入得以实现之前,没有任何良善能触及他;即便触及,它也会立刻被弃绝,并像落到岩石上的弹球那样反弹回来,或像扔进沼泽的钻石那样被吞没。
就其灵而言,未被改造的人好比豹子或猫头鹰,可比作荆棘或荨麻。而重生之人则好比绵羊或鸽子,可比作橄榄树或葡萄树。若你愿意,请想一想,如果报应是指复制或转移,那么凭着报应,豹子般的人如何转化为羔羊般的人?或猫头鹰如何转化为鸽子?荆棘如何转化为橄榄树?荨麻如何转化为葡萄树呢?若真的存在这样一个转化,不得先除去豹子和猫头鹰的野性,荆棘和荨麻的毒性,从而植入真正的人性和无害性吗?主在约翰福音(15:1-7)也教导了这种转化是如何成就的。
431.家庭的仁爱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还指家主对家仆、家仆对家主的义务。这些义务由于牵涉到子女的抚养和家庭的运转,故数量众多,若一一列举,足以写一本书。驱使每个人尽这些义务的爱也不同于驱使他们履行公务的爱。就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婚姻之爱。就父母对子女而言,它源自人人皆有、被称为舔犊之爱的本能之爱。就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另外一种爱,这爱与孝顺的顺从密切相关。然而,家主对家仆的义务则源于某种控制之爱,这爱因着每个人心智的状态而各异。
然而,婚姻之爱、对子女的爱,连同他们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并不造就对邻之爱,正如履行公务也不造就对邻之爱一样。因为所谓的舔犊之爱同等地存在于恶人和善人身上,有时在恶人身上更强烈。这爱还存在于无法形成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虎、蛇的舔犊之爱不亚于绵羊和山羊的,猫头鹰的和鸽子的也相差无几。
具体到父母对子女的义务来说,仁爱的父母和不仁爱的父母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尽管他们表面上都差不多。对仁爱的父母而言,舔犊之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结合在一起;因为他们根据子女的道德、价值、善愿和服务大众的品质而爱子女。但对没有仁爱的父母而言,仁爱与舔犊之爱没有任何交集;所以,很多这类父母甚至喜爱邪恶、无德和狡猾的子女胜过善良、有德和诚实的子女;换句话说,他们喜爱对大众无用的子女胜过有用的子女。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