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6.⑶报应若是指这种复制,就是一个毫无意义的词。前面已证明(524节),死后,每个人所拥有的邪恶都会报应他,他所拥有的良善同样如此。由此明显可知何谓报应。报应若是指良善复制给某个陷入邪恶的人,就是一个毫无意义的词,因为这是不可能的,如前面所证明的(525节)。在世上,功德被转移或复制是有可能的,也就是说,因父母的缘故给予孩子好处,或向一个支持者的朋友施以恩惠是有可能的。但功德的良善无法被铭刻在他们的灵魂上,只能从外被联结。就人的属灵生命而言,这种事对人来说是不可能的。属灵的生命必须被植入进去,如前所述。如果这属灵的生命没有通过照上述主的诫命生活而被植入,那么人仍留在他与生俱来的邪恶中。在这种植入得以实现之前,没有任何良善能触及他;即便触及,它也会立刻被弃绝,并像落到岩石上的弹球那样反弹回来,或像扔进沼泽的钻石那样被吞没。
就其灵而言,未被改造的人好比豹子或猫头鹰,可比作荆棘或荨麻。而重生之人则好比绵羊或鸽子,可比作橄榄树或葡萄树。若你愿意,请想一想,如果报应是指复制或转移,那么凭着报应,豹子般的人如何转化为羔羊般的人?或猫头鹰如何转化为鸽子?荆棘如何转化为橄榄树?荨麻如何转化为葡萄树呢?若真的存在这样一个转化,不得先除去豹子和猫头鹰的野性,荆棘和荨麻的毒性,从而植入真正的人性和无害性吗?主在约翰福音(15:1-7)也教导了这种转化是如何成就的。
236.有必要举例说明,当世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通过属世之义感知自己的意义,而属天天使又如何通过这属世之义感知他们自己的意义。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第五条是“不可杀人”。世人不仅将其理解为不可杀人,还理解为不可心怀仇恨和报复欲,甚至到了杀人的地步;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扮演魔鬼和谋杀人灵魂的角色;而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奸淫”。世人将“奸淫”理解为淫行、淫乱、淫荡的话题、淫秽的思想;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属天天使将其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世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骗取、以某种借口夺走邻人的财物;属灵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利用邪恶和虚假夺走别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据为己有并为自己声称主的公义和功德。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世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说谎和诽谤;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言说并说服他人相信虚假就是真理,邪恶就是良善,反之亦然;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从这几个例子可以看出,属灵和属天之物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属世之义中演变和提取出来。神奇的是,天使提取属于他们自己的意义时,并不需要知道阅读的世人正在思想什么。然而,天使与世人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起因和结果那样。此外,目的其实就居于属天国度,起因居于属灵国度,而结果居于属世国度。人类以这种方式通过圣言与天使联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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