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526

526.⑶报应若是指

526.⑶报应若是指这种复制,就是一个毫无意义的词。前面已证明(524节),死后,每个人所拥有的邪恶都会报应他,他所拥有的良善同样如此。由此明显可知何谓报应。报应若是指良善复制给某个陷入邪恶的人,就是一个毫无意义的词,因为这是不可能的,如前面所证明的(525节)。在世上,功德被转移或复制是有可能的,也就是说,因父母的缘故给予孩子好处,或向一个支持者的朋友施以恩惠是有可能的。但功德的良善无法被铭刻在他们的灵魂上,只能从外被联结。就人的属灵生命而言,这种事对人来说是不可能的。属灵的生命必须被植入进去,如前所述。如果这属灵的生命没有通过照上述主的诫命生活而被植入,那么人仍留在他与生俱来的邪恶中。在这种植入得以实现之前,没有任何良善能触及他;即便触及,它也会立刻被弃绝,并像落到岩石上的弹球那样反弹回来,或像扔进沼泽的钻石那样被吞没。

就其灵而言,未被改造的人好比豹子或猫头鹰,可比作荆棘或荨麻。而重生之人则好比绵羊或鸽子,可比作橄榄树或葡萄树。若你愿意,请想一想,如果报应是指复制或转移,那么凭着报应,豹子般的人如何转化为羔羊般的人?或猫头鹰如何转化为鸽子?荆棘如何转化为橄榄树?荨麻如何转化为葡萄树呢?若真的存在这样一个转化,不得先除去豹子和猫头鹰的野性,荆棘和荨麻的毒性,从而植入真正的人性和无害性吗?主在约翰福音(15:1-7)也教导了这种转化是如何成就的。


真实的基督教 #223

223.(7)拿细耳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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