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526

526.⑶报应若是指

526.⑶报应若是指这种复制,就是一个毫无意义的词。前面已证明(524节),死后,每个人所拥有的邪恶都会报应他,他所拥有的良善同样如此。由此明显可知何谓报应。报应若是指良善复制给某个陷入邪恶的人,就是一个毫无意义的词,因为这是不可能的,如前面所证明的(525节)。在世上,功德被转移或复制是有可能的,也就是说,因父母的缘故给予孩子好处,或向一个支持者的朋友施以恩惠是有可能的。但功德的良善无法被铭刻在他们的灵魂上,只能从外被联结。就人的属灵生命而言,这种事对人来说是不可能的。属灵的生命必须被植入进去,如前所述。如果这属灵的生命没有通过照上述主的诫命生活而被植入,那么人仍留在他与生俱来的邪恶中。在这种植入得以实现之前,没有任何良善能触及他;即便触及,它也会立刻被弃绝,并像落到岩石上的弹球那样反弹回来,或像扔进沼泽的钻石那样被吞没。

就其灵而言,未被改造的人好比豹子或猫头鹰,可比作荆棘或荨麻。而重生之人则好比绵羊或鸽子,可比作橄榄树或葡萄树。若你愿意,请想一想,如果报应是指复制或转移,那么凭着报应,豹子般的人如何转化为羔羊般的人?或猫头鹰如何转化为鸽子?荆棘如何转化为橄榄树?荨麻如何转化为葡萄树呢?若真的存在这样一个转化,不得先除去豹子和猫头鹰的野性,荆棘和荨麻的毒性,从而植入真正的人性和无害性吗?主在约翰福音(15:1-7)也教导了这种转化是如何成就的。


真实的基督教 #172

172.(4)永恒的

172.(4)永恒的或创世前存在的神性位格的三一观暗含多神的三一;这种思想无法通过口头承认信一位神而被抹掉。永恒的神性位格的三一就是多神的三一,这从《亚他尼修信经》的下列信条清楚可知:“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父是神和主,子是神和主,圣灵亦是神和主;然而,非三神,乃一神,非三主,乃一主。因为正如基督的真理迫使我等承认每一个位格独自为神和主,天主教也禁止我等说三神或三主。”该信经被整个基督教会所接受,成了普世的或全球通用的,并且是当今对神的一切认识和承认的源头。凡睁开双眼阅读它的人都会发现,生出所谓《亚他尼修信经》这个遗腹子的尼西亚会议成员将三位一体理解成了多神的三位一体。事实上,不仅他们将三位一体理解成多神的三位一体,整个基督教界也是这样理解的。因为整个基督教界关于神的一切认识皆源于这个信经,每个人都赞成信经上的话所指示的信仰。
如果有人质疑基督教界当今的信仰是多神的三位一体,就让我呼求任意一位证人,无论平信徒还是神职人员,我呼求大学的教师和博士,以及神圣的主教和大主教,着紫袍的红衣主教,甚至罗马教皇本人。让他们各自都思考这个问题,然后说出他们脑海浮现出的想法。若我们顺着对于普遍所接受的神之教义的这些话追寻下去,这一点岂不像水晶杯里的水那样清晰而透明吗?例如,它声称有三个位格,其中每一位都为神和主;按照基督真理,他们应该承认每一个位格都单独为神和主,但天主教或基督教,或信仰禁止说出或命名三神和主。所以,真理与宗教,或真理与信仰不是一,而是两个相互对立的东西。该信经还有一个附加条款,即非三神和主,乃一神和主。加上这一条是为了防止信经的炮制者们在全世界面前遭人耻笑,因为谁都会嘲笑三个神的观念。谁看不出附加条款中的矛盾呢?
然而,要是他们说,父有一个神性本质,子有一个神性本质,圣灵亦有一个神性本质,但并非三个神性本质,而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神性本质,那么这个秘密就能解释清楚了。我们可以将父理解为源头的神性,子是来自这一源头的神性人,圣灵是从这二者所发出的神性,因为这三者皆属于一位神。或者,若我们将父的神性理解为类似人的灵魂之物,将神性人理解为类似属灵魂的身体之物,将圣灵理解为类似从这二者所发出的活动之物,那么,这三个本质就容易理解了,因为它们属于同一个位格,从而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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