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525

525.⑵一个人的良

525.⑵一个人的良善被复制给另一个人是不可能的。这也可从以下要点清楚看出来:

①每个人都生在邪恶中。

②他通过被主重生被引入良善。

③这一切通过照主的诫命生活实现。

④故如此被植入的良善无法被复制。

第一点:每个人都生在邪恶中,这在教会是众所周知的。有人说,这邪恶是从亚当那里遗传下来的。而事实上,它来自父母。每个人都从父母那里获得自己的意向,也就是他的倾向。理性和经验都支持这一点。因为父母的形像,无论脸面、秉性还是行为,都清楚可见于他们的子女、直系后代,以及经由他们的子女所生的更遥远的后代。许多人能据此认出各个家族,并判断出他们的秉性。因此,人与生俱来的邪恶就是父母所获得、进而传给他们后代的邪恶。人们之所以认为亚当的罪被铭刻在整个人类身上,是因为很少有人反思、因而认识他们所拥有的邪恶。因此,他们认为这恶隐藏如此之深,以至于除了在神面前外,是看不见的。

第二点:他通过被主重生被引入良善。重生的事实,以及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从主在约翰福音(3:3,5)中的话清楚看出来。重生就是洁除邪恶,从而拥有一个更新的生命;这在基督教界并非秘密,因为当理性承认每个人都生在邪恶中,并且这邪恶无法像用肥皂和水洗去污垢那样被洗掉或清除,只有通过悔改才能被洁除时,也能看出这一点。

第三点:人通过照主的诫命生活而被主引入良善。有五条诫命对重生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参看82节),其中包括:要避开邪恶,因为它们属于魔鬼、来自魔鬼;要行出良善,因为它们属于神、来自神;要靠近主,祈求祂使他们去做这些事。要让每个人检查自己,认真思考人是否能从其它任何源头拥有良善;他若没有良善,就不能得救。

第四点:故如此被植入的良善无法被复制。复制意味着一个人的良善转给另一个人。综上所述,可知:就其灵而言,人通过重生而全然一新,这一切通过照主的诫命生活实现。谁都不难看出,这种更新只能不时地发生,极其类似于一棵树从种子逐步发出根来,然后生长并得以完全。那些对重生具有不同观念的人完全不知道人的状态,以及良善与邪恶全然对立,以致良善只能在邪恶被移除的程度内被植入。他们也没有意识到,只要人陷入邪恶,他就憎恶本身为良善的良善。因此,若一个人的良善真的被转入某个陷入邪恶的人,就好比将羔羊扔给恶狼,或将一串珍珠拴到猪鼻子上。由此可见,复制是不可能的。


真实的基督教 #374

374.⑴“仁”就是

374.⑴“仁”就是有善愿,善行就是出于善愿而行善。仁爱与行为彼此截然不同,就象意愿与行动、心智的情感与身体的功能那样。这种区别如同内在人与外在人的区别;二者彼此的关系就象原因和结果,因为一切事物的原因皆成形于内在人,而一切结果则由此产生于外在人。因此,仁是内在人的品性,故是有善愿;行为则属于外在人,故是通过善愿行善。
然而,人的善愿彼此不同,具有无限的多样性。因为人所做的一切利他行为都被认为或看上去是从善愿或仁慈流出的,然而没人知道这善行是否源于仁爱,更不用它们是源于正宗的仁爱还是不正当的仁爱。不同人的意愿之间的这种无限多样性源于目的,意图,因而动机。这些就深藏于他行善的意愿中,每个人意愿的品质皆源于它们。意愿还在理解力当中寻求达到目的的方法和途径,也就是结果,并在那里进入光明,这光使它不仅看到方法,还看到让它以适当时机、适当方式付诸行动的机会,从而产生它的结果,也就是行为;同时,它在理解力里面将自己带入行动的力量中。由此可知,行为本质上属于意愿,形式上属于理解力,操作上属于身体。仁爱就这样降到善行中。
这一点可用一棵树来对比说明。就属于人的一切而言,人自己就象一棵树。这棵树的种子里面可以说隐藏着结出果实的目的,意图和动机;在这些方面,种子就对应于人的意愿,这意愿包含这三要素,如前所述。接下来,这种子通过它的内层从地里破土而出,给自己披上枝、干、叶,从而为它的目的,即果实而给自己获取方法;在这方面,这棵树就对应于人的理解力。最后,时机成熟,这棵树就开花结果;在这方面,它对应于人的善行。显而易见,它们本质上来自种子,形式上来自枝、叶,操作上来自树的木头。
这一点还可用神殿来对比说明。正如保罗所说,人是神的殿(哥林多前书3:16,17;哥林多后书6:16;以弗所书2:21,22)。作为神的殿而言,人的目的,意图和动机是得救和永生;得救和永生就对应于包含这三要素的意愿。然后,他从父母、老师和传道人那里获取关于信和仁的教导,等到了自主的年龄,就从圣言和宗教书籍中获取教导。所有这一切都是达到目的的方法,这些方法对应于人的理解力。最后,目的根据作为方法的教导而在用的形式中得以实现;这一过程通过身体行动进行,这就叫做善行。因此,目的通过居间的原因产生结果;这些结果本质上是目的的产物,形式上是教导的产物,操作上是用的产物。这便是人如何成为神的殿。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