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524

524.⑴死后,人所

524.⑴死后,人所陷入的邪恶会报应他;良善同样如此。为使这一点显得更清晰,有必要将其分为以下几点:

①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生命。

②死后,等待每个人的,是他自己的生活。

③这时,恶人将其生活的邪恶报应自己,善人将其生活的良善报应自己。

第一点: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生命。众所周知,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因而与众不同的生命。因为一切事物都有永恒的多样性,没有哪两个事物是一样的。因此,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征。这一点从人的面相明显看出来,没有哪两个人的面相是一模一样的,并且这种可能性永远不会有。原因在于,没有哪两个心智是一样的,心智生面相,或说相由心生;因为如人们所说的,面相是心智的写照,心智从人的生命汲取它的起源和形式。

除非人拥有自己独特的生命,犹如拥有自己独特的心智和脸面那样,否则,死后他就不会拥有任何与众不同的生命。事实上,天堂也不存在,因为天堂是由永恒的独特个体构成的。天堂的形式唯独来自灵魂和心智的多样性,这种多样性被排列成这样的秩序,即:它们构成一体;它们凭其生命在那里的每一个人里面,如同灵魂在一个人里面的那一位构成一体。若非如此,天堂就会分崩离析,因为它的形式会散架。作为每一个人的生命源头并将形式联结起来的那一位就是主。一般来说,每一种形式都由各个不同部分构成,其性质取决于其各部分的和谐协调,以及它们合为一体的排列组合。这就是人的形式。正因如此,人虽由那么多的肢体、脏腑和器官组成,却除了一体的感觉外,没有意识到在他里面或来自他的任何事物。

第二点:死后,等待每个人的,是他自己的生活。在教会,人们从圣言和以下圣言中的经文知道这一点:

人子要降临,那时候,祂要按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马太福音16:27

我看见案卷展开了,所有人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审判。(启示录20:12,13

在神审判的日子,祂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罗马书2:5,6;哥林多后书5:10)

照之报应各人的行为就是他的生活,因为正是他的生活产生这些行为,它们与他的生活是一致的。许多年来,我被恩准与天使同在,与尘世来的新人交谈,故可以担保这一事实:在灵界,每个人都要接受检查,以查明他过得是哪种生活;他在世时所选定的生活与他在一起,直到永远。我曾与生活在几个世纪前的人交谈过,从历史知道他们的生活,发现他们的生活和历史描述得一样。我还从天使那里听说:死后,人的生命是无法改变的,因为它是照着人的爱和由此而来的行为被有机组织起来的。倘若真的被改变,这个有机结构就会被摧毁、四分五裂,而这种事永远不可能发生。他们还说,这个有机结构的改变只在肉体中才有可能,在肉体被抛弃后的灵体中根本不可能。

第三点:这时,恶人将其生活的邪恶报应自己,善人将其生活的良善报应自己。邪恶的报应不是指如世上那样的指控、传讯、定罪和审判的过程,而只是邪恶本身的后果。恶人凭自己的自由意志与善人分离,因为他们无法在一起。恶爱的快乐憎恶并远离善爱的快乐;在灵界,每个人都有从自己所发出的乐趣,就像气味从地上的每株植物发出一样。它们不再像以前那样被肉体吸收和掩盖,而是从其爱自由流入属灵的氛围。因为邪恶在那里被感知为气味,所以正是这气味在指控、传讯、定罪和审判,不是在任何法官面前,而是在处于良善的每个人面前。这就是所谓的报应。此外,恶人会选择他能与之生活并享受自己乐趣的同伴;并且因厌恶良善的快乐,所以他自动去往地狱他的同类那里。

良善报应的方式差不多也是一样。良善报应那些在世时承认他们里面的一切良善皆来自主,无一来自他们自己的人。这些人被预备好后,就被允许进入良善的内在快乐;然后,一条天堂之路为他们打开,通向具有同种快乐的社群。而这一切由主成就。


真实的基督教 #464

464.⑴《奥斯堡信

464.⑴《奥斯堡信条》的学者们宣称,因着始祖的堕落,人全然败坏了,以致在关乎皈依与得救的属灵之事上,人天生就是瞎的,当传讲神的圣言时,他不理解,也没有能力理解,反而视之为愚昧;他从不凭自己靠近神,宁愿与神为敌,就这样一直等到听闻所传讲的圣言时他凭圣灵的大能、出于纯粹的恩典而发生转变,被赐予信仰,从而重生,成为新的,无需他自己这一方的任何合作(656页)。
⑵我们相信,在属灵和神性的事上,未重生之人的理解、心思和意愿凭他自己的属世能力,完全不能理解、相信、接受、思想、意愿、开始、完成、行动、运作或配合任何事。就良善而言,人已全然败坏和死亡,以致自堕落之后、重生之前,他藉以为神的恩典预备自己,或在赐予恩典时能把握住它,或使自己适应它,并凭自己能接受它的属灵能力荡然无存。他也无法凭自己的能力对自己的转变做出完全、甚至一星半点的贡献;或主动,或貌似主动行动、作工、配合;人只是罪的奴隶,受制于撒旦,受他们驱使。因此,其属世的自由意志因其败坏的能力和堕落的本性,只在那些不讨神喜悦、与祂作对的事上积极有为(656页)。
⑶在世俗和属世的事上,人都精明能干,但在关乎灵魂得救的属灵和神性之事上,就像木石,或像罗得之妻所化的盐柱,眼睛、嘴巴都不管用,浑然无觉(661页)。
⑷然而,人还是有运动或者支配外在肢体的能力,也有能力听福音,多少还能思考它,但私底下却鄙视它,视其为愚蠢,也不能信它。在这方面,他还不如木头,除非圣灵在他里面动工,激发并产生信和其它取悦神的美德,以及顺服(662页)。
⑸从某种意义上说,人并非石、木。石、木不会抗拒,既不懂也感觉不到自己身上发生的事,而人在皈依神之前,却能藉其意愿抗拒神。所以,皈依前,人的确是理性生物,被赐予理解力,但那不是在神性之事上的理解力;也被赐予意愿,但它不能意愿任何能引向得救的良善。对于自己的救赎,他仍旧无能为力,在这方面,他比木、石还要糟糕(672,673页)。
⑹整个皈依是圣灵独自的运作、恩赐和作工,圣灵凭自己的力量和权能通过圣言,如同在被动物体上那样在人的理解、内心和意愿方面实施和操作这一切,人在此毫无作为,纯粹被动。然而,被动的方式又不像从石头上雕刻石像,或在石蜡上刻印章,毕竟石蜡既无知识也无意愿(681页)。
⑺某些教父和现代学者的著述宣称:“神只在人同意的情况下才会吸引他”,故人的意愿在皈依方面起到某种作用。但这种说法不符合正规教义,因为它支持了一个错误观点,即人类在皈依上拥有选择的权力(582页)。
⑻在受制于理性的外在、世俗之事上,人尚留有几分理解、能力和官能,不过,这些可怜的余留极其微弱。而且,这些天赋由于微不足道而被遗传病玷污和毒害,以致在神眼里毫无价值(641页)。
⑼皈依使人从愤怒之子变为恩典之子,在此过程中,人并未与圣灵合作,因为人的皈依是唯独圣灵的工作,并无外援(219,579,663页,附录143页)。然而,一旦重生,人就能凭圣灵的能力合作,尽管当时他的合作极其软弱。他照着圣灵带领、主宰和引导他的程度和时期而行善事。不过,他不像两匹马同拉一辆车那样与圣灵合作(674页)。
⑽原罪并非实际犯下的罪行,而是人的性质、实质和本质中根深蒂固、与生俱来的某种东西。它是一切实际罪恶,如堕落的思想、言论和邪恶行为的源头(577页)。这败坏人整个性质的遗传病就是可怕的罪恶,事实上是一切罪恶的开始和起头,一切过犯从中如同从根部和源头那样流出(640页)。这罪就像是属灵的麻风病,完全侵入到至内在的肺腑和心脏的最深处,人的全部性质因着它而在神眼里完全被玷污和败坏。由于这种败坏,人自身受到神律法的指控和定罪,以致于我们天生就是愤怒之子、死亡和诅咒的奴隶,除非我们因着基督功德的恩典而从这些邪恶中得到释放和解救(639页)。由于这个原因,我们完全缺乏或丧失了与我们在伊甸园一同被造的神起初的公义或形象,这就是使人在一切神性或属灵之事上完全无能为力、愚痴和蠢笨的根源。丧失神的形像后,取而代之的是,人在心智、理解、内心和意愿方面,遭受其整个性质和全部能力,尤其灵魂的较高和主要官能的至内在、最恶劣、最不可思议和难以形容的败坏(6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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