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4.⑴死后,人所陷入的邪恶会报应他;良善同样如此。为使这一点显得更清晰,有必要将其分为以下几点:
①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生命。
②死后,等待每个人的,是他自己的生活。
③这时,恶人将其生活的邪恶报应自己,善人将其生活的良善报应自己。
第一点: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生命。众所周知,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因而与众不同的生命。因为一切事物都有永恒的多样性,没有哪两个事物是一样的。因此,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征。这一点从人的面相明显看出来,没有哪两个人的面相是一模一样的,并且这种可能性永远不会有。原因在于,没有哪两个心智是一样的,心智生面相,或说相由心生;因为如人们所说的,面相是心智的写照,心智从人的生命汲取它的起源和形式。
除非人拥有自己独特的生命,犹如拥有自己独特的心智和脸面那样,否则,死后他就不会拥有任何与众不同的生命。事实上,天堂也不存在,因为天堂是由永恒的独特个体构成的。天堂的形式唯独来自灵魂和心智的多样性,这种多样性被排列成这样的秩序,即:它们构成一体;它们凭其生命在那里的每一个人里面,如同灵魂在一个人里面的那一位构成一体。若非如此,天堂就会分崩离析,因为它的形式会散架。作为每一个人的生命源头并将形式联结起来的那一位就是主。一般来说,每一种形式都由各个不同部分构成,其性质取决于其各部分的和谐协调,以及它们合为一体的排列组合。这就是人的形式。正因如此,人虽由那么多的肢体、脏腑和器官组成,却除了一体的感觉外,没有意识到在他里面或来自他的任何事物。
第二点:死后,等待每个人的,是他自己的生活。在教会,人们从圣言和以下圣言中的经文知道这一点:
人子要降临,那时候,祂要按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马太福音16:27)
我看见案卷展开了,所有人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审判。(启示录20:12,13)
在神审判的日子,祂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罗马书2:5,6;哥林多后书5:10)
照之报应各人的行为就是他的生活,因为正是他的生活产生这些行为,它们与他的生活是一致的。许多年来,我被恩准与天使同在,与尘世来的新人交谈,故可以担保这一事实:在灵界,每个人都要接受检查,以查明他过得是哪种生活;他在世时所选定的生活与他在一起,直到永远。我曾与生活在几个世纪前的人交谈过,从历史知道他们的生活,发现他们的生活和历史描述得一样。我还从天使那里听说:死后,人的生命是无法改变的,因为它是照着人的爱和由此而来的行为被有机组织起来的。倘若真的被改变,这个有机结构就会被摧毁、四分五裂,而这种事永远不可能发生。他们还说,这个有机结构的改变只在肉体中才有可能,在肉体被抛弃后的灵体中根本不可能。
第三点:这时,恶人将其生活的邪恶报应自己,善人将其生活的良善报应自己。邪恶的报应不是指如世上那样的指控、传讯、定罪和审判的过程,而只是邪恶本身的后果。恶人凭自己的自由意志与善人分离,因为他们无法在一起。恶爱的快乐憎恶并远离善爱的快乐;在灵界,每个人都有从自己所发出的乐趣,就像气味从地上的每株植物发出一样。它们不再像以前那样被肉体吸收和掩盖,而是从其爱自由流入属灵的氛围。因为邪恶在那里被感知为气味,所以正是这气味在指控、传讯、定罪和审判,不是在任何法官面前,而是在处于良善的每个人面前。这就是所谓的报应。此外,恶人会选择他能与之生活并享受自己乐趣的同伴;并且因厌恶良善的快乐,所以他自动去往地狱他的同类那里。
良善报应的方式差不多也是一样。良善报应那些在世时承认他们里面的一切良善皆来自主,无一来自他们自己的人。这些人被预备好后,就被允许进入良善的内在快乐;然后,一条天堂之路为他们打开,通向具有同种快乐的社群。而这一切由主成就。
338.使徒们的信无非是信主耶稣基督,这一点从他们的书信明显可知,我仅从中引用以下内容:
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加拉太书2:20)
保罗对犹太人和希腊人证明当向神悔改,信靠我主耶稣基督。(使徒行传20:21)
那人领保罗他们出来,说:“二位先生,我当怎样行才可以得救?”他们说:“当信主耶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使徒行传16:30,31)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约翰一书5:12,13)
我们这生来的犹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既知道人称仁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耶稣基督之信,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加拉太书2:15,16)
因为他们的信是信耶稣基督,还因为信也来自祂,所以他们称其为“耶稣基督之信”,如刚才所引用的(加拉太书2:16),以及以下经文:
神的义,借着耶稣基督之信显明给一切已相信的人,为的是有耶稣之信的人称义。(罗马书3:22,26)
有信基督的义,就是因信神而来的义。(腓立比书3:9)
他是守神诫命和耶稣之信的。(启示录14:12)
(保罗提及拯救是因为)信基督耶稣。(提摩太后书3:15)
在基督耶稣里,信通过爱才能功效。(加拉太书5:6)
由此可见保罗在教会中经常引用的以下说法是指哪种信:
所以,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律法的行为。(罗马书3:28)
也就是说,它并非信父神,而是信祂的儿子,更不是信有序的三位神,信一个来自祂,另一个为了祂,第三个通过祂带来救恩。
当今教会认为,保罗在此所说的信是神性三个位格的信,因为十四个世纪期间,或自尼西亚会议以来的教会,都不承认其它的信,因而不知道别的,故以为这是唯一的信,再不可能有其它信。所以,在新约中,凡出现信这个词的地方,人们都以为是指这信,并且那里的一切都适用于这信;因此,唯一得救之信,也就是对神,救主之信已丧失了;结果,大量谬论和大量有违正常理性的悖论渗透到教会的教义中。因为每一个教导和指出通向天堂或救恩道路的教义都取决于信;由于如此多的谬论和悖论渗透到信中,如前所述,故他们被迫宣布以下信条:理解力必须服从信。不过,由于按照保罗的说法(罗马书3:28),信这个术语不是指信父神,而信祂的儿子;律法的行为在那里不是指十诫律法的行为,而是指摩西为犹太人所制定的律法行为(这一点从那里的后续章节,以及保罗写给加拉太人的书信2:14,15中的内容清楚可知),现今之信的基石已坍塌,随同它倒下的还有建立在它上面的神殿,就象房子沉入地下,只剩下房顶露在地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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