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524

524.⑴死后,人所

524.⑴死后,人所陷入的邪恶会报应他;良善同样如此。为使这一点显得更清晰,有必要将其分为以下几点:

①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生命。

②死后,等待每个人的,是他自己的生活。

③这时,恶人将其生活的邪恶报应自己,善人将其生活的良善报应自己。

第一点: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生命。众所周知,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因而与众不同的生命。因为一切事物都有永恒的多样性,没有哪两个事物是一样的。因此,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征。这一点从人的面相明显看出来,没有哪两个人的面相是一模一样的,并且这种可能性永远不会有。原因在于,没有哪两个心智是一样的,心智生面相,或说相由心生;因为如人们所说的,面相是心智的写照,心智从人的生命汲取它的起源和形式。

除非人拥有自己独特的生命,犹如拥有自己独特的心智和脸面那样,否则,死后他就不会拥有任何与众不同的生命。事实上,天堂也不存在,因为天堂是由永恒的独特个体构成的。天堂的形式唯独来自灵魂和心智的多样性,这种多样性被排列成这样的秩序,即:它们构成一体;它们凭其生命在那里的每一个人里面,如同灵魂在一个人里面的那一位构成一体。若非如此,天堂就会分崩离析,因为它的形式会散架。作为每一个人的生命源头并将形式联结起来的那一位就是主。一般来说,每一种形式都由各个不同部分构成,其性质取决于其各部分的和谐协调,以及它们合为一体的排列组合。这就是人的形式。正因如此,人虽由那么多的肢体、脏腑和器官组成,却除了一体的感觉外,没有意识到在他里面或来自他的任何事物。

第二点:死后,等待每个人的,是他自己的生活。在教会,人们从圣言和以下圣言中的经文知道这一点:

人子要降临,那时候,祂要按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马太福音16:27

我看见案卷展开了,所有人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审判。(启示录20:12,13

在神审判的日子,祂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罗马书2:5,6;哥林多后书5:10)

照之报应各人的行为就是他的生活,因为正是他的生活产生这些行为,它们与他的生活是一致的。许多年来,我被恩准与天使同在,与尘世来的新人交谈,故可以担保这一事实:在灵界,每个人都要接受检查,以查明他过得是哪种生活;他在世时所选定的生活与他在一起,直到永远。我曾与生活在几个世纪前的人交谈过,从历史知道他们的生活,发现他们的生活和历史描述得一样。我还从天使那里听说:死后,人的生命是无法改变的,因为它是照着人的爱和由此而来的行为被有机组织起来的。倘若真的被改变,这个有机结构就会被摧毁、四分五裂,而这种事永远不可能发生。他们还说,这个有机结构的改变只在肉体中才有可能,在肉体被抛弃后的灵体中根本不可能。

第三点:这时,恶人将其生活的邪恶报应自己,善人将其生活的良善报应自己。邪恶的报应不是指如世上那样的指控、传讯、定罪和审判的过程,而只是邪恶本身的后果。恶人凭自己的自由意志与善人分离,因为他们无法在一起。恶爱的快乐憎恶并远离善爱的快乐;在灵界,每个人都有从自己所发出的乐趣,就像气味从地上的每株植物发出一样。它们不再像以前那样被肉体吸收和掩盖,而是从其爱自由流入属灵的氛围。因为邪恶在那里被感知为气味,所以正是这气味在指控、传讯、定罪和审判,不是在任何法官面前,而是在处于良善的每个人面前。这就是所谓的报应。此外,恶人会选择他能与之生活并享受自己乐趣的同伴;并且因厌恶良善的快乐,所以他自动去往地狱他的同类那里。

良善报应的方式差不多也是一样。良善报应那些在世时承认他们里面的一切良善皆来自主,无一来自他们自己的人。这些人被预备好后,就被允许进入良善的内在快乐;然后,一条天堂之路为他们打开,通向具有同种快乐的社群。而这一切由主成就。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79

SS79.在先知书的

SS79.在先知书的许多地方,凡论述教会的地方,论述的都是对圣言的理解;这些地方教导,教会只存在于正确理解圣言的地方,并且教会成员对圣言的理解如何,这个教会就如何,或也可说,一个教会的品质取决于教会成员对圣言的理解的品质。先知书中还有许多地方描述了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当中的教会,这个教会因对圣言的意义或理解的扭曲而被彻底摧毁和消灭,因为摧毁教会的,不是别的。

在先知书,尤其何西阿书,“以法莲”这个名字就象征对圣言的理解,无论对错,因为在圣言中,“以法莲”表示在教会中,对圣言的理解。正因对圣言的理解构成教会,所以以法莲被称为:

爱子,可喜悦的孩子。(耶利米书31:20)

长子。(耶利米书31:9)

耶和华头的力量。(诗篇60:7; 108:8)

勇士。(撒迦利亚书10:7)

张弓的箭。(撒迦利亚书9:13)

以法莲的子孙被称为带着兵器,弓箭手。(诗篇78:9)

“弓”表示与虚假争战的取自圣言的教义。也正因如此,以法莲转到以色列的右手,受到祝福;取代流便而被接受(创世记48:5, 11—15)。因此,在摩西祝福以色列人时,以法莲与他兄弟玛拿西一起,以他们的父亲约瑟之名,被摩西高举于众人之上(申命记33:13–17)。

当对圣言的理解被毁时,先知书,尤其何西阿书,也以“以法莲”来描述教会的品质,这从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

以色列和以法莲必跌倒;以法莲必变为荒场。以法莲就受欺压,在审判中被压碎。我必向以法莲如狮子;我必撕裂而去,无人搭救。(何西阿书5:5, 9, 11–14)

以法莲哪,我可向你怎样行呢?你的圣洁如同黎明的云雾,又如速散的朝露。(何西阿书6:4)

他们必不得住耶和华的地;以法莲却要回到埃及,必在亚述吃不洁之物。(何西阿书9:3)

“耶和华的地”是指教会;“埃及”是指属世人的记忆知识;“亚述”是指基于这些记忆知识的推理;就对圣言的理解而言,圣言通过这两者被歪曲;这就是为何经上说:“以法莲要回到埃及,必在亚述吃不洁之物”。

又:

以法莲以风为食,且追赶东风。他终日增添虚谎和荒凉,与亚述立约,油被带下埃及。(何西阿书12:1)

“以风为食”、“追赶东风”、“增添虚谎和荒凉”是指歪曲真理,并以这种方式摧毁教会。

“以法莲的淫行”所表相同,因为“淫行”表示歪曲对圣言的理解,也就是歪曲圣言的纯正真理。可参看下列经文:

我知道以法莲,他竟然行淫,以色列被玷污了。(何西阿书5:3)

在以色列家,我见了肮脏的事;在那里以法莲行淫,以色列被玷污。(何西阿书6:10)

“以色列”是指教会本身,“以法莲”是对圣言的理解,这种理解是教会的源头,并决定了教会的品质,故经上说:“以法莲行淫,以色列被玷污”。

由于犹太人当中的教会因对圣言的歪曲已经被彻底摧毁,故经上论到以法莲说:

以法莲哪,我怎能舍弃你?以色列啊,我怎能把你交出?我怎能使你如押玛?怎能使你如洗扁?(何西阿书11:8)

由于何西阿书从第一章到最后一章都是论述对圣言的歪曲和由此对教会的摧毁,还由于“行淫”表示对教会中的真理的歪曲,所以为叫该先知可以代表教会的这种状态,他被吩咐娶妓女为妻,和她生孩子(何西阿书第1章);并且再次被吩咐与一个作奸妇的妇人建立关系(何西阿书第3章)。

引用上述经文是为了叫读者知道,并从圣言证实:教会中对圣言的理解如何,该教会就如何,或说,一个教会的品质取决于教会中对圣言的理解的品质:如果这种理解来自圣言的纯正真理,那么教会就是杰出的,极为珍贵;如果这种理解来自被歪曲的真理,那么教会就会沦为废墟,甚至是污秽的。为进一步确认“以法莲”表示对圣言的理解,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导致教会毁灭的一种歪曲理解,你可以查考一些论述以法莲的其它经文(如何西阿书4:17–18; 7:1, 11; 8:9, 11; 9:11–13, 16; 10:11; 11:3; 12:1, 8, 14; 13:1, 12; 以赛亚书17:3; 28:1; 耶利米书4:15; 31:6, 18; 50:19; 以西结书37:16; 48:5; 俄巴底亚书1:19; 撒迦利亚书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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