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522

522.这事过后,我

522.这事过后,我回家了。第二天,我想起那些可悲的场景,就朝那个森林望去,却发现它已经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片沙地平原。平原中间有一个湖,湖里有数条红蛇。几周后,我又朝那个方向望去,只见这个地方右边有一片肥沃的土地,有几个农民在地里劳作。又过了几周,我看见这块地长出新庄稼,四周有树木围成的篱笆。这时,我听到天上有声音说:“上你的房间去,关上门,专心著述,先从《启示录》开始,争取两年内完成这本书。”

注:《揭秘启示录》出版于1766年4月,《婚姻之爱》出版于1768年10月。


真实的基督教 #516

516.关于这口头忏

516.关于这口头忏悔,赞成《奥格斯堡信纲》的改革宗教导如下:没人能认识到自己的罪;所以它们无法被罗列出来;而且,它们是内在而隐藏的,以至于对它们的忏悔是假的,不确定的,有缺陷和不彻底的;但人若承认自己无非是罪,就把所有的罪都包括进去了,无一遗漏,无一忘却。然而,考虑到脆弱胆怯的良心,罪的罗列尽管没有必要,仍不能被废除;不过,这仅仅是简单和粗鲁之人的一种幼稚和普遍的忏悔形式(《协和信条》, 327, 331, 380页)。改革宗脱离天主教之后,就采用这种悔罪取代了真正的悔改,因为悔罪基于他们的归算之信,并且唯独这信而无需仁,因而也无需悔改,就会带来罪的赦免,使人重生。悔罪还基于以下事实:它是这信不可分割的必然结果,这信就是:在称义的过程中,人不与圣灵合作;并且人在属灵的事上没有自由意志;还有,整个过程全仰赖怜悯或仁慈,无需方法,丝毫不用通过或经由这个人自己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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