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1.对此,我补充以下记事:
我的眼睛被打开后,我便看到一片幽暗的森林,一群萨梯(萨梯:希腊神话中半人半山羊的怪兽)在里面。他们胸毛浓密,双脚有的像牛犊的,有的像黑豹的,有的像豺狼的,他们脚上没有脚趾,取而代之的是野兽的脚爪。他们像野兽一样来回奔跑,喊叫着:“哪里有女人?”这时,只见一群妓女正在等着他们。这些妓女也是各种怪物的形式。萨梯们便跑过去抓住她们,把她们拖进一个洞穴。这个洞穴就在森林中间的地下深处,洞穴周围的地面上盘着一条大蛇,向洞内喷射毒液。大蛇上面的树枝上有不祥的夜鸟呱呱叫着。然而,这些萨梯和妓女看不到这些场景,因为它们是其淫行的对应,因而从远处看,是其淫行的寻常表象。
后来,他们从洞穴出来,进入一个低矮的棚屋,那是妓院。与妓女分别后,他们开始交谈起来。于是,我侧耳细听;在灵界,从远处就能听到人的说话声,仿佛这人就在面前,因为在那里,空间的延伸只是一个表象。他们正在谈论婚姻、大自然和宗教。脚如牛蹄的萨梯谈论的是婚姻,他们说:“婚姻是什么,不就是合法的通奸吗?还有什么比以虚伪掩藏淫乱、欺骗丈夫更甜蜜的事呢?”其他人闻言哈哈大笑,鼓掌喝彩。脚如豹掌的萨梯谈论的是大自然。他们说:“除了大自然还有什么?人和动物有什么区别?不就是人能清晰说话,而动物只能发出声音吗?这二者不都是靠着大自然的活动,由于热而具有生命,由于光而具有理解力吗?”这话使得其他人惊呼:“说得好!”脚如狼爪的萨梯谈论的是宗教。他们说:“什么是神或神性,不就是大自然核心层的活动吗?宗教不就是用来迷惑并捆绑普通百姓的捏造吗?”闻听此言,其他人大叫:“听听,听听!”
过了一会儿,他们突然冲出来,正往外冲的时候发现我在远处观察他们。这使他们怒不可遏,他们跑出森林,带着威胁的表情冲到我面前,说:“你在干什么?站在这里听我们私下说了什么吗?”我回答说:“为什么不能?有什么能阻止我听见你们说的话?”于是,我把从他们那里听来的话复述了一遍。这让他们的头脑冷静下来,因为他们担心这些话被泄露出去。然后,他们开始言语温和、举止得体了。我由此判断他们并非出身平民,而是来自上层社会。然后,我告诉他们,我看到他们在森林里就像萨梯,其中二十个像牛犊,六个像黑豹,四个像豺狼,他们总共有三十人。
听到这话,他们大吃一惊,因为他们在那里只把自己当作人来看,就像他们在此与我同在时看自己那样。我告诉他们说,从远处看,由于他们的淫欲,他们看上去就是这个样子,这萨梯般的形式是他们放纵通奸,而非他们人的形式。我给出的理由是:每种恶欲都以某种形式来表现自己的形像,只是他们本人看不到这个形像,但其他人从远处能看到它。我补充说:“为叫你们相信这一点,请打发你们中间的一些人到那森林里去,剩下的人留在这里观察他们。”他们照做了,并派出其中两个人。当这两人靠近妓院棚屋时,他们发现这二者看上去完全就像萨梯。两人回来后,他们将其当成萨梯来招呼,说:“哦,真是个笑话!”就在他们发笑时,我跟他们开了各种玩笑,并告诉他们,我还看见一些通奸者像猪。这时,我想起了尤利西斯与喀耳刻的故事,喀耳刻如何向尤利西斯的同伴和仆人下毒,用魔杖触碰他们,把他们变成猪。或许,这意味着变成了通奸者,因为她绝不可能把人变成猪。当他们对这些和类似故事捧腹大笑时,我问他们是否知道自己在世时来自哪个国家。他们说,他们来自不同国家,并提到意大利、波兰、德国、英国和瑞典。我问他们,在他们中间,他们有没有见过来自荷兰的人,他们说一个也没有。
然后,我把交谈转到严肃的话题上,问他们是否想过通奸是一种罪。他们回答说:“什么是罪,我们不知道罪是什么。”我又问他们是否记得通奸违反十诫中的第六诫。他们回答说:“十诫是什么?它不就是教义问答手册吗?这种孩子们的小书和我们这样的成年人有什么关系?”我再问他们是否思想过地狱。对此,他们回答说:“有谁从那里爬上来告诉我们?”我又问他们在世时是否思想过死后的生命。他们说:“这跟动物的情况差不多;这种生命有时像幽灵;来自尸体的这种发散物若存在,就会消散。”我继续问他们是否从牧师那里听到过关于这些话题的某种信息。他们回答说,他们只听到牧师的声音,没注意他们在说什么或所说的是什么东西。
听到这些回答,我十分震惊,就对他们说:“转过脸去,朝森林中间看,就是你们进入的洞穴所在之处。”他们照做了,于是看见盘在洞口的大蛇,正向里喷射毒液;还看到树枝上的不祥夜鸟。然后,我问他们:“你们看到什么了?”但他们都吓得说不出话来。我说:“很恐怖,是不是?要知道,这就是淫欲罪行中通奸的代表。”突然,一位天使站在我们旁边,是一位牧师;他打开西部地区的地狱,这种男人最终会聚集在那里。“看那儿,”他说。他们就看见一个湖,仿佛是火湖,并认出那里有一些他们在世时的朋友,正邀其加入他们。看见并听见这些事后,他们转身离去,匆忙离开我的视线,离开那个森林。不过,我能观察到他们的路线,他们只是假装离开,绕了一圈后,又溜回了森林。
XII.没有形成信仰并与仁爱结合的真理,重生是不可能的
618.人的重生是通过三种方式实现的,即:主、信仰和仁爱。这三者会像埋在地下最珍贵的珠宝一样被隐藏起来,除非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把它们揭示出来。事实上,它们会向那些否认人的合作之人隐藏,即便他们读了一百遍,或一千遍圣言,尽管在那里,它们在清晰的光中显得格外突出。至于主,凡确认当今信仰的人,谁会睁大眼睛看到圣言里的这些真理:主与父为一,祂是天地之神,父的意思是人当信子,以及新旧约中关于主的其它无数这类陈述?他们看不到,因为他们不在真理中,因而不在可以看到这类主题的光中;即便光被赋予他们,他们的虚假也会熄灭它;然后,这些真理就像完全抹去的东西一样逃过他们的注意,或像被踩踏和穿过的地下排水沟。说这些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没有真理,重生的这第一步就无法被看到。
至于信仰,没有真理,这也是不可能的,因为信仰与真理构成一体;信仰的良善就像灵魂,真理则构成它的身体。因此,说一个人相信,或有信仰,却对信仰的真理一无所知,就像把灵魂从身体中抽出来,然后试图与这灵魂交谈,尽管它是看不见的或无形的。此外,构成信仰身体的一切真理都会发光和光照,并使信仰的面貌可见。仁爱也是如此;仁爱发出热来,真理之光与这热结合,就像世上春天的热与光结合一样,两者的结合使地上的动植物再次进入繁殖状态。
属灵的热与光同样如此;当人处于信之真理,同时处于仁之良善时,这些热和光以同样的方式在他里面结合。因为如前面关于信仰那一章所说的,每一个具体的信之真理都会发出光照的光来,每一种具体的仁之良善都会发出点燃的热来。那里还说,属灵之光本质上是聪明,属灵之热本质上是爱;当主使人重生时,唯独祂将这两者在人里面结合起来。因为主说:
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又:
你们应当相信这光,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我到世上来,乃是光。(约翰福音12:36, 46)
主是灵界的太阳;这太阳是一切属灵之光和热的源头。这光光照人,这热在他里面点燃火;主通过两者的结合使人复活和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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