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1.对此,我补充以下记事:
我的眼睛被打开后,我便看到一片幽暗的森林,一群萨梯(萨梯:希腊神话中半人半山羊的怪兽)在里面。他们胸毛浓密,双脚有的像牛犊的,有的像黑豹的,有的像豺狼的,他们脚上没有脚趾,取而代之的是野兽的脚爪。他们像野兽一样来回奔跑,喊叫着:“哪里有女人?”这时,只见一群妓女正在等着他们。这些妓女也是各种怪物的形式。萨梯们便跑过去抓住她们,把她们拖进一个洞穴。这个洞穴就在森林中间的地下深处,洞穴周围的地面上盘着一条大蛇,向洞内喷射毒液。大蛇上面的树枝上有不祥的夜鸟呱呱叫着。然而,这些萨梯和妓女看不到这些场景,因为它们是其淫行的对应,因而从远处看,是其淫行的寻常表象。
后来,他们从洞穴出来,进入一个低矮的棚屋,那是妓院。与妓女分别后,他们开始交谈起来。于是,我侧耳细听;在灵界,从远处就能听到人的说话声,仿佛这人就在面前,因为在那里,空间的延伸只是一个表象。他们正在谈论婚姻、大自然和宗教。脚如牛蹄的萨梯谈论的是婚姻,他们说:“婚姻是什么,不就是合法的通奸吗?还有什么比以虚伪掩藏淫乱、欺骗丈夫更甜蜜的事呢?”其他人闻言哈哈大笑,鼓掌喝彩。脚如豹掌的萨梯谈论的是大自然。他们说:“除了大自然还有什么?人和动物有什么区别?不就是人能清晰说话,而动物只能发出声音吗?这二者不都是靠着大自然的活动,由于热而具有生命,由于光而具有理解力吗?”这话使得其他人惊呼:“说得好!”脚如狼爪的萨梯谈论的是宗教。他们说:“什么是神或神性,不就是大自然核心层的活动吗?宗教不就是用来迷惑并捆绑普通百姓的捏造吗?”闻听此言,其他人大叫:“听听,听听!”
过了一会儿,他们突然冲出来,正往外冲的时候发现我在远处观察他们。这使他们怒不可遏,他们跑出森林,带着威胁的表情冲到我面前,说:“你在干什么?站在这里听我们私下说了什么吗?”我回答说:“为什么不能?有什么能阻止我听见你们说的话?”于是,我把从他们那里听来的话复述了一遍。这让他们的头脑冷静下来,因为他们担心这些话被泄露出去。然后,他们开始言语温和、举止得体了。我由此判断他们并非出身平民,而是来自上层社会。然后,我告诉他们,我看到他们在森林里就像萨梯,其中二十个像牛犊,六个像黑豹,四个像豺狼,他们总共有三十人。
听到这话,他们大吃一惊,因为他们在那里只把自己当作人来看,就像他们在此与我同在时看自己那样。我告诉他们说,从远处看,由于他们的淫欲,他们看上去就是这个样子,这萨梯般的形式是他们放纵通奸,而非他们人的形式。我给出的理由是:每种恶欲都以某种形式来表现自己的形像,只是他们本人看不到这个形像,但其他人从远处能看到它。我补充说:“为叫你们相信这一点,请打发你们中间的一些人到那森林里去,剩下的人留在这里观察他们。”他们照做了,并派出其中两个人。当这两人靠近妓院棚屋时,他们发现这二者看上去完全就像萨梯。两人回来后,他们将其当成萨梯来招呼,说:“哦,真是个笑话!”就在他们发笑时,我跟他们开了各种玩笑,并告诉他们,我还看见一些通奸者像猪。这时,我想起了尤利西斯与喀耳刻的故事,喀耳刻如何向尤利西斯的同伴和仆人下毒,用魔杖触碰他们,把他们变成猪。或许,这意味着变成了通奸者,因为她绝不可能把人变成猪。当他们对这些和类似故事捧腹大笑时,我问他们是否知道自己在世时来自哪个国家。他们说,他们来自不同国家,并提到意大利、波兰、德国、英国和瑞典。我问他们,在他们中间,他们有没有见过来自荷兰的人,他们说一个也没有。
然后,我把交谈转到严肃的话题上,问他们是否想过通奸是一种罪。他们回答说:“什么是罪,我们不知道罪是什么。”我又问他们是否记得通奸违反十诫中的第六诫。他们回答说:“十诫是什么?它不就是教义问答手册吗?这种孩子们的小书和我们这样的成年人有什么关系?”我再问他们是否思想过地狱。对此,他们回答说:“有谁从那里爬上来告诉我们?”我又问他们在世时是否思想过死后的生命。他们说:“这跟动物的情况差不多;这种生命有时像幽灵;来自尸体的这种发散物若存在,就会消散。”我继续问他们是否从牧师那里听到过关于这些话题的某种信息。他们回答说,他们只听到牧师的声音,没注意他们在说什么或所说的是什么东西。
听到这些回答,我十分震惊,就对他们说:“转过脸去,朝森林中间看,就是你们进入的洞穴所在之处。”他们照做了,于是看见盘在洞口的大蛇,正向里喷射毒液;还看到树枝上的不祥夜鸟。然后,我问他们:“你们看到什么了?”但他们都吓得说不出话来。我说:“很恐怖,是不是?要知道,这就是淫欲罪行中通奸的代表。”突然,一位天使站在我们旁边,是一位牧师;他打开西部地区的地狱,这种男人最终会聚集在那里。“看那儿,”他说。他们就看见一个湖,仿佛是火湖,并认出那里有一些他们在世时的朋友,正邀其加入他们。看见并听见这些事后,他们转身离去,匆忙离开我的视线,离开那个森林。不过,我能观察到他们的路线,他们只是假装离开,绕了一圈后,又溜回了森林。
196.(2)属灵之义存在于圣言的每一部分和每个细节中。这一点从下面的例子可以看出来。约翰在启示录中说:
我观看,见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诚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说: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向天空所飞的鸟大声喊着说,你们聚集来赴神的大筵席,可以吃君王与将军的肉,壮士与马和骑马者的肉,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以及大小人民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属灵之义,没有人能明白这些话的意思。若不了解对应关系,没有人能明白属灵之义。因为每句话都对应某种事物,没有一句是没有意义的。对应学说明了“白马”、“骑在马上的”、“眼睛如火焰”、“头上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麻衣”、“天使站在日头中”、天上的飞鸟聚集来吃“大筵席”,以及它们要吃“君王与将军的肉”和更多其它肉的含义。
所有这些细节的属灵之义在我的《破解启示录》(820-838节)一书,以及小册子《白马》有详细阐述,故进一步阐述它们是多余的。那里说明,这段经文描述的是作为圣言的主。其如火焰的眼睛表示其神性之爱的神圣智慧。祂头上的冠冕和除祂之外无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出于其圣言的神圣真理。除了主和祂所揭示给的那些人外,没有人能明白圣言在其属灵之义方面的性质。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之义,就是字义,它已被施暴。很明显,这段经文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同样很明显,所指的是主,因为经上说:“坐在白马上的那位名为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这里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与启示录(17:14)中的一个意思,那里经上说:“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
圣言的属灵之义要在教会末期被揭示出来,这一点既是有关“白马”和“坐在马上的那位”的论述所表示的,也是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邀请天空所飞的鸟来赴的大筵席,在席上可以吃君王与将军等等的肉所表示的;以此表示吸收主的一切良善。所有这些表述若没有属灵之义,就等于身体没有灵魂,只是一些空洞的话语,既没有生命,也没有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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