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1.对此,我补充以下记事:
我的眼睛被打开后,我便看到一片幽暗的森林,一群萨梯(萨梯:希腊神话中半人半山羊的怪兽)在里面。他们胸毛浓密,双脚有的像牛犊的,有的像黑豹的,有的像豺狼的,他们脚上没有脚趾,取而代之的是野兽的脚爪。他们像野兽一样来回奔跑,喊叫着:“哪里有女人?”这时,只见一群妓女正在等着他们。这些妓女也是各种怪物的形式。萨梯们便跑过去抓住她们,把她们拖进一个洞穴。这个洞穴就在森林中间的地下深处,洞穴周围的地面上盘着一条大蛇,向洞内喷射毒液。大蛇上面的树枝上有不祥的夜鸟呱呱叫着。然而,这些萨梯和妓女看不到这些场景,因为它们是其淫行的对应,因而从远处看,是其淫行的寻常表象。
后来,他们从洞穴出来,进入一个低矮的棚屋,那是妓院。与妓女分别后,他们开始交谈起来。于是,我侧耳细听;在灵界,从远处就能听到人的说话声,仿佛这人就在面前,因为在那里,空间的延伸只是一个表象。他们正在谈论婚姻、大自然和宗教。脚如牛蹄的萨梯谈论的是婚姻,他们说:“婚姻是什么,不就是合法的通奸吗?还有什么比以虚伪掩藏淫乱、欺骗丈夫更甜蜜的事呢?”其他人闻言哈哈大笑,鼓掌喝彩。脚如豹掌的萨梯谈论的是大自然。他们说:“除了大自然还有什么?人和动物有什么区别?不就是人能清晰说话,而动物只能发出声音吗?这二者不都是靠着大自然的活动,由于热而具有生命,由于光而具有理解力吗?”这话使得其他人惊呼:“说得好!”脚如狼爪的萨梯谈论的是宗教。他们说:“什么是神或神性,不就是大自然核心层的活动吗?宗教不就是用来迷惑并捆绑普通百姓的捏造吗?”闻听此言,其他人大叫:“听听,听听!”
过了一会儿,他们突然冲出来,正往外冲的时候发现我在远处观察他们。这使他们怒不可遏,他们跑出森林,带着威胁的表情冲到我面前,说:“你在干什么?站在这里听我们私下说了什么吗?”我回答说:“为什么不能?有什么能阻止我听见你们说的话?”于是,我把从他们那里听来的话复述了一遍。这让他们的头脑冷静下来,因为他们担心这些话被泄露出去。然后,他们开始言语温和、举止得体了。我由此判断他们并非出身平民,而是来自上层社会。然后,我告诉他们,我看到他们在森林里就像萨梯,其中二十个像牛犊,六个像黑豹,四个像豺狼,他们总共有三十人。
听到这话,他们大吃一惊,因为他们在那里只把自己当作人来看,就像他们在此与我同在时看自己那样。我告诉他们说,从远处看,由于他们的淫欲,他们看上去就是这个样子,这萨梯般的形式是他们放纵通奸,而非他们人的形式。我给出的理由是:每种恶欲都以某种形式来表现自己的形像,只是他们本人看不到这个形像,但其他人从远处能看到它。我补充说:“为叫你们相信这一点,请打发你们中间的一些人到那森林里去,剩下的人留在这里观察他们。”他们照做了,并派出其中两个人。当这两人靠近妓院棚屋时,他们发现这二者看上去完全就像萨梯。两人回来后,他们将其当成萨梯来招呼,说:“哦,真是个笑话!”就在他们发笑时,我跟他们开了各种玩笑,并告诉他们,我还看见一些通奸者像猪。这时,我想起了尤利西斯与喀耳刻的故事,喀耳刻如何向尤利西斯的同伴和仆人下毒,用魔杖触碰他们,把他们变成猪。或许,这意味着变成了通奸者,因为她绝不可能把人变成猪。当他们对这些和类似故事捧腹大笑时,我问他们是否知道自己在世时来自哪个国家。他们说,他们来自不同国家,并提到意大利、波兰、德国、英国和瑞典。我问他们,在他们中间,他们有没有见过来自荷兰的人,他们说一个也没有。
然后,我把交谈转到严肃的话题上,问他们是否想过通奸是一种罪。他们回答说:“什么是罪,我们不知道罪是什么。”我又问他们是否记得通奸违反十诫中的第六诫。他们回答说:“十诫是什么?它不就是教义问答手册吗?这种孩子们的小书和我们这样的成年人有什么关系?”我再问他们是否思想过地狱。对此,他们回答说:“有谁从那里爬上来告诉我们?”我又问他们在世时是否思想过死后的生命。他们说:“这跟动物的情况差不多;这种生命有时像幽灵;来自尸体的这种发散物若存在,就会消散。”我继续问他们是否从牧师那里听到过关于这些话题的某种信息。他们回答说,他们只听到牧师的声音,没注意他们在说什么或所说的是什么东西。
听到这些回答,我十分震惊,就对他们说:“转过脸去,朝森林中间看,就是你们进入的洞穴所在之处。”他们照做了,于是看见盘在洞口的大蛇,正向里喷射毒液;还看到树枝上的不祥夜鸟。然后,我问他们:“你们看到什么了?”但他们都吓得说不出话来。我说:“很恐怖,是不是?要知道,这就是淫欲罪行中通奸的代表。”突然,一位天使站在我们旁边,是一位牧师;他打开西部地区的地狱,这种男人最终会聚集在那里。“看那儿,”他说。他们就看见一个湖,仿佛是火湖,并认出那里有一些他们在世时的朋友,正邀其加入他们。看见并听见这些事后,他们转身离去,匆忙离开我的视线,离开那个森林。不过,我能观察到他们的路线,他们只是假装离开,绕了一圈后,又溜回了森林。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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