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52

52.天上的婚姻不会

52.天上的婚姻不会生育孩子,取而代之的是属灵的生育,即爱和智慧的生育。原因在于,凡在灵界者皆缺失第三个元素,也就是属世的元素。该元素是容纳属灵事物的器皿,属灵事物若没有容纳它们的器皿,就无法像自然界的受造物那样保持稳定。而且,就本身而言,属灵事物关乎爱和智慧。所以,他们的婚姻所生育的是属灵事物。之所以说所生育的是属灵事物,是因为婚姻之爱会使天使更完美,从而将他与其配偶结合起来,以便他们越来越成为一个人。如前所述(50节),天上的夫妻不再是两位,而是一位天使。因此,他们通过婚姻的结合使自己的人性更丰满,而人性就在于愿意变得智慧,在于热爱属乎智慧的一切。

真实的基督教 #49

49.我已论述了圣爱

49.我已论述了圣爱与圣智,并说明这二者构成神性本质,现着手论述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因为这三者从圣爱和圣智发出的方式,和太阳的能力和临在凭热和光存在于这个世界及其万物差不多。而且,耶和华神在当中的灵界太阳之热本质上是圣爱,它的光本质上是圣智。因此,很明显,正如无限、无垠和永恒是神性存在(Divine Being 或Esse)的属性,全能、全知、全在则是神性本质(Divine Essence)的属性。然而,神性本质的这三个属性至今不为人理解,因为人们不知道它们照着自己的方式,也就是秩序法则行进的过程。因此,有必要按如下顺序阐明它们:
(1)全能、全知和全在是出于圣爱的圣智的属性。
(2)人若不知道何为秩序,知道神就是秩序,祂在创世的那一刻就将秩序引入宇宙及其万物中,就很难清楚理解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
(3)神的全能按照神序的法则在宇宙及其万物中行进和作工。
(4)神是全知,也就是说,祂直觉、看见并知道照着秩序发生的一切事物,直至最细微的细节,并由此直觉、看见并知道违背秩序发生的事物。
(5)神自其秩序的初至其秩序的末都是全在的。
(6)人被造为神性秩序的形式。
(7)人通过神性全能拥有反对恶与假的能力,通过神性全知拥有关于善与真的智慧,通过神性全在而在神里面,以至于他照着神性秩序存活。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