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天上的婚姻不会生育孩子,取而代之的是属灵的生育,即爱和智慧的生育。原因在于,凡在灵界者皆缺失第三个元素,也就是属世的元素。该元素是容纳属灵事物的器皿,属灵事物若没有容纳它们的器皿,就无法像自然界的受造物那样保持稳定。而且,就本身而言,属灵事物关乎爱和智慧。所以,他们的婚姻所生育的是属灵事物。之所以说所生育的是属灵事物,是因为婚姻之爱会使天使更完美,从而将他与其配偶结合起来,以便他们越来越成为一个人。如前所述(50节),天上的夫妻不再是两位,而是一位天使。因此,他们通过婚姻的结合使自己的人性更丰满,而人性就在于愿意变得智慧,在于热爱属乎智慧的一切。
313.就属世之义而言,这条诫命不仅表示不可奸淫,还表示不可意愿和行出淫秽之事,不可思想和谈论淫荡的话题。只是有淫欲就算是奸淫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可知:
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马太福音5:27,28)
这是因为,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变成行为了。诱惑只是进入理解力,而意图则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一种行为。有关该话题的更多内容,可见于《婚姻之爱与淫乱之爱》(1768年发表于阿姆斯特丹)。其中就讲到:淫乱之爱是婚姻的对立面(423-443节);关于奸淫(444-460节);奸淫及其种类和等级(478-499节); 奸污处女的淫欲(501-505节);追求变化的淫欲(506-510节);强奸的淫欲(511,512节);诱奸纯真者的淫欲(513,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报应(523-531节)。所有上述观念都是这条诫命所涉及的属世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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