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16.属灵婚姻表示主与教会的婚姻(对此,参看116-131节);因而也表示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参看83-102节)。由于主与教会,因而良善与真理的这种婚姻存在于圣言的一切细节中,故对该婚姻的侵犯就是所谓的对属灵婚姻的侵犯。因为教会出自圣言,而圣言就是主。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圣言中的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我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已充分证实,圣言就是该婚姻。
327.从属灵之义而言,这些诫命禁止一切违反灵的私欲,也就是说,禁止那些反对教会灵性之物,主要涉及信与仁。若不驯服这些私欲,放任肉体自行其是,那么肉体就会冲进一切罪行。这一点从保罗书信中清楚可知:
情欲和圣灵相争,圣灵和情欲相争。(加拉太书5:17)
从《雅各书》也清楚可知:
但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的。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雅各书1:14,15)
还可从彼得后书清楚可知:
主把不义的人留在刑罚之下,等候审判的日子。那些随肉身纵污秽的情欲之人的,更是如此。(彼得后书2:9,10)
简言之,就属灵之义而言,这两条诫命回顾了前面从属灵之义层面提到的一切事物,它们都不可贪恋,从属天之义层面提到的一切事物同样如此。在此不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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