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14.死后,这些诱奸者的命运是悲惨的。因为这种诱奸不仅是一种大不敬,而且是一种恶毒行为。在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外在状态,他们比很多人都要举止优雅、言谈礼貌。该状态过后,他们被带入其生命的第二个状态,也就是内在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他们的淫欲得以释放,开始它的表演。他们先被带到发誓贞洁的女人面前。与她们在一起时,其恶毒的欲望被测试,以确保他们受审判之前被证明有罪。当他们发觉这些女人的贞洁时,他们的骗术就开始上演,耍弄花招。不过,由于这一切没有奏效,他们只好徒然离开她们。
后来,他们被带到真正纯真的女人面前。当他们试图故伎重演时,被赋予能力的女人们就狠狠惩罚他们。她们在这些人的手、脚和脖子上施加沉重的麻木感,最后使他们感到一种昏厥。就在他们遭受这一切时,这些女人逃离了。此后,一条通往一帮妓女的路向他们打开,这些妓女已学会如何娴熟地伪装纯真。她们首先在同伴中将他们嘲笑一番,最后在得到各种承诺后,允许他们强奸自己。
这样的场景几次三番之后,第三个时期,就是审判的时期就到来了。然后,他们被定罪,沉了下去,聚集到一个地狱的同类那里,该地狱在北部地区。在那里,从远处看,他们就像黄鼠狼。但他们若深深迷恋欺骗,就会由此被带到骗子的地狱,该地狱在西部地区后面的深处。在这个地狱,从远处看,他们就像各种蛇;他们当中最狡诈的,则像毒蛇。但当我蒙允许观察他们的地狱时,在我看来,他们似乎有一种病态黄,长着一张粉白的脸。他们因纯粹是欲望,故不喜欢说话;即便说话,也是发出各种杂音,并且除了同伴外,没有人明白。他们一坐下或站起来,就突然变得不可见了,而是像幽灵一样在洞穴中飞来飞去。因为这时他们陷入幻想,这幻想看似飞舞。飞舞过后,他们就停下来休息。就在这时,令人惊讶的事发生了,他们竟然不认识彼此。这是因为他们陷入欺骗,而欺骗不相信别人,于是便退回来。他们一感觉到从婚姻之爱发出的任何东西,就逃进地下室躲起来。他们也没有两性情爱,完全丧失性能力。他们被称为地狱妖怪。
576.重生由主通过仁与信实现,这一点从关于仁与信那两章的阐述可推知,特别是其中的以下内容:主、仁与信合为一体,就像人的生命、意愿与理解力合为一体;若它们分开,各自会像珍珠化为粉末一样消失。仁与信这二者就是所谓的方法,因为它们将人与主联结起来,使得仁成为仁,信成为信。若人不参与自己的重生,这种结合无法实现;这就是为何我们说要加上人的合作。前几章数次提及人与主的合作,但由于人类心智就是这样的构成,以致它只会觉得这种行为是这个人凭自己的能力实现的,故有必要再次说明这个主题。
一切动作,因而一切行为皆有一个主动者和一个被动者;也就是说,主动者起作用,被动者通过主动者起作用,因此一个行为由这二者产生,好比磨面机被轮子驱动,马车被马拉动,还好比动作来自努力,结果来自原因,死的力量来自活的力量,大体上好比工具受原理驱动(as the instrument is moved by the principal)。众所周知,这二者一起产生一个行为。至于仁与信,主起作用,人通过主起作用,因为主的主动就在人的被动里面;因此行动正确的能力来自主,由此行动的意愿好像是人的,因为人享有自由意志,能凭自由意志与主行如一体,从而与主结合,或凭地狱的力量,也就是外来的力量行动,从而与主分离。此处的合作就是指人的行动与主的行动和谐一致。为了更清楚地理解这一点,我将通过如下对比进一步说明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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